对健全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惩防体系的实践和思考
对构建国有企业惩防体系的实践和思考
皖维集团公司监察审计处
[内容提要]构建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新形势下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皖维集团公司在省国资委纪委的领导下,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新做法,但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文章致力于对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并就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企业惩防体系提出对策。
一、国有企业构建惩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从省国资委成立至今,省属国有企业能够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构建惩防体系的总体工作目标,结合省属国有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有针对性地稳步推进,认真落实,并通过探索、改进、创新的循序渐进模式,初步形成了具有省属国有企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当然,在这几年构建惩防体系的进程中,也发生了一些急需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主要有:
(一)领导履职机制需进一步深化落实。一是履职意识淡薄。一些企业领导人员对“一岗双责”的认识不足、理解不深、执行不力,个别企业还存在“反腐倡廉就是纪检监察一家的事、企业和个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就行”等错误观念。二是履职手段单一。基本上处于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等务虚的层面,对上级的部署,不能有效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没有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统一思考、统一决策、统一部署、统一落实,个别企业仍存在“两张皮”现象。三是履职力度疲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安排部署,基本上处于一般性的工作强调,没有实现责任制在本单位本部门的有效内化。
(二)制度跟进执行力需进一步强化落实。一是制度设计跟进缓慢。实际工作中不少监督举措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效果,但相应的制度设计却没有及时跟进。二是制度设计缺乏预见性。有些企业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缺乏前瞻思考,往往都是在出现严重问题后,才引起重视,才考虑建立制度和机制。三是制度设计的针对性不强。有不少监督检查制度内容空乏,缺乏规范健全的考核配套体系、具体的惩治措施和明确的实施细则,裁量幅度过大,具体执纪执法中较难掌握尺度。四是制度设计的系统性不强。实践中往往是见子打子,出台的制度多属应急“单方”,互不关联,有的还出现制度“打架”现象,没有形成制度建设整体网络体系,严重影响了制度的监督效果。
(三)监督监管机制需进一步建立健全。一是内控机制不健全。部分企业没有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职
2的审计工作人员;个别企业将内审部门与财务部门合并办公,同一分管领导,或者是直接向一把手负责,造成监督失位。二是监事会力量不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股东会或者出资人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相互制衡的机制没有全面形成。监事会主席未到位,监事会的地位、权威受到一定的限制,对工作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四)廉政教育创新需进一步深入。一是机制创新不完善。“大宣教”的意识不够浓厚、部分企业的教育机制停留在集团公司层面,对下属的
二、三级企业的教育机制尚处初创、格局仍未形成。二是教育手段不综合。个别企业的现实的教育手段基本上还处于平面教育的初层次阶段,与现代网络媒体广泛运用的现状显得落后。
二、对国有企业健全完善惩防体系的建议
综上所述,健全完善国有企业惩防体系,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打造“廉洁国企”为目标,在已构建惩防体系基础上,切实做到“七个立足”,实现“七个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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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7风险管理等部门加强经常性沟通,共享监督成果。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参与和利用事务所的审计结果,并重点分析和复核审计报告中披露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三是进一步扩大落实监事会的知情权、建议权。将企业是否按制度规定及时通知报送监事会有关资料,以及监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后的整改情况,作为省国资委考核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经营层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省国资委职能处室在考核企业领导班子和经营者年薪考核,研究决定企业改制重组、产权变动和重大投融资项目等重大事项时,要征求监事会或监事会主席意见并适时通报情况;有关部门在考察选拔任用企业领导人员时,要事先听取监事会的意见。
(七)立足加大惩处力度,提升案件查办震慑力。一是要拓展和畅通案源线索渠道,建立科学的“成案有奖”激励机制,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效能监察、反腐倡廉联席会议、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治理等各种有效手段,深挖案件线索,达到案件查办资源共享。二是要坚持把查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和重大经济问题案件作为重点,提升案件查办的影响力,坚决克服以“案”充案现象。三是要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把查案、纠风、教育、建制紧密结合起来,推行“一案一整改”制度,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
8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四是要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强化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内审等岗位人员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职业培训,提高办案人员的政策水平、职业素养和案件突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