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安全生产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办(安办[2012]10号)和省水利厅(水法规[201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201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计划。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为核心,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强化科技支撑、应急处置、基础建设(以下简称“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为抓手,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各项责任与措施,继续坚持和完善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促进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水利安全生产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安监[2012]57号)精神,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引领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把安全生产摆在水利发展的重中之重的位置,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与水利又好又快发展相适应的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文化载体和宣传手段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传播水利安全文化。开展好水利“安全生产年”和以增强水利行业全员安全意识为主要内容的第1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普及安全知识到基层、进工地、入班组活动,积极组织和参加水利安全生产演讲、讲座、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预防为主,突出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检查和重点督查在建和已建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严格执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按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工程运行安全监督检查,明确检查责任,规范检查内容,加强检查记录,落实整改措施,提高检查成效。

4、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做好隐患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三)坚持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

6、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各生产与管理岗位安全职责,切实做到“一岗双责”,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安全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7、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到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具体抓,层层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落实水库大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建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和大规模水利建设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严格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建立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评价机制,继续抓好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合2012年度各县(市)区水利局水利工作任务绩效考评,试行对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促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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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全国水利、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工作措施,始终将安全生产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正确处理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扎实有效地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根据本工作实施计划,结全实际,制定具体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内容、步骤和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逐级分解目标,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要及时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阶段总结,并加强工作的宣传和信息的报送工作。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统筹兼顾,坚持落实各级水利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与强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并重,深化监督检查效果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并重,抓好直属单位和项目安全监管与加强行业指导并重,抓好直属单位和项目安全监管与加强行业指导并重,既着力解决当前水利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又要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