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
毋庸置疑,改革开放给社会带来生机,给乡镇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无限的空间,外资、合资乡镇企业、街道自办企业、私营企业等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客观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然而,各类形式的建筑亦随之多了起来,给消防监督保卫工作带来了困难。原来的乡镇农村防火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需求,必须加以改革,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能,以适应乡镇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就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市**区辖区面积已达一千三百七十多平方公里,可是目前全市区的公安消防机构专职消防监督员仅有十余名左右,每个外县大队也不过二到三名专职消防监督人员,这样,每一位消防监督员平均要负责一百三十多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消防监督工作。由于管辖范围大、单位多、面积广、战线长,致使消防部门对一些地方、一些企业的防火监督工作鞭长莫及,防范不力。因而,失管、漏管和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十分严重。
在二00四年省公安厅出台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虽已实行了派出所三级管理的防火监督工作模式,这为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保障地方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无异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在三级监督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
一是基层派出所的人员编制少,警力不足。随着社会面各种关系的复杂化和流动人口的剧增,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发生率在逐年上升,公安工作任务日趋繁重,特别是基层派出所日常事务繁多,而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派出所的警力不足,目前,大多数派出所虽已明确了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工作,但为了应付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消防工作就只能搁在一边。火灾隐患得不到及时督促整改,严重影响了防火监督工作的连续性。
二是消防业务水平低,难以适应繁重的消防工作需要。消防监督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具备相当水平的消防专业知识,就很难开展。目前,派出所负责消防监督工作民警的消防专业基础知识水平大多比较低。尽管有些民警是经过短期培训,但仍然因其”半路出家”,对防火业务似懂非懂,甚至有的民警连消防器材的基本使用方法都不懂,就更谈不上了解其性能和原理了。由于业务不熟,势必造成工作上的失误和偏差,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影响了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威信。
三是派出所消防执法的整体水平不高。大多数派出所负责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由于对消防法律法规的内容不熟悉,不懂得怎样办案,存在着职责不清、把关不严、办案质量不高、执法随意性大等问题。有的法律文书使用不规范,没有按照统一的法律文书格式填写,马马虎虎,草率从事,一旦引起行政诉讼,往往陷于被动局面。
四是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不够主动、积极性不高。有的派出所负责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对正常的执法活动瞻前顾后,畏缩不前,怕执法引起诉讼,怕吃”官司”,怕影响单位和个人的威信。《消防法》已颁布10年了,省公安厅《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早已下发,有关单位也组织了学习和培训,个别派出所虽然落实了分工,但具体的工作内容尚未落实。有的仍持观望、等待的态度,工作缺乏主动性。
以上四个方面的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当前派出所防火枪查监督工作的开展。为了进一步更有效地发挥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能作用,笔者认为,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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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积极指导,热情服务
公安消防机构要把指导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当作份内事来抓,各级消防机构要设立专门机构或专人对派出所进行业务指导,对派出所在消防执法中遇到的问题,要认真地进行帮助和解决,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及时推广典型,加强经常性的业务交流,使基层派出所的防火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日趋完善。
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意识,才能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能作用,才能达到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的目的,才能使全社会有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