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的调研与思考5篇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公安党建工作的思考
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面临严峻考验和挑战,要担负起历史使命,就必须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增强整体战斗力。实践证明,只有公安机关具有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只有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才能提升队伍的整体战斗力,保一方平安。通过“一抓党建工作——二抓党员民警——三抓非党员民警”最直接的、最有效的路径选择,可以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战斗力,而公安机关70%——80%的民警是党员正是符合这种路径选择,也就抓住了关键和重点。但是,当前公安机关在党建工作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影响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因此,如何加强和改进公安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提高党员的战斗力是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笔者认为,加强和改进公安党建工作,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在工作机制、工作内容、工作方法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
一、加强和改进公安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和改进公安党建工作是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给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特别是对如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种新形势下,要求公安党建工作必须与时俱进,正确认识公安机关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准确把握公安党建的工作定位和活动方式,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思路,制定新措施,探索新规律,不断创新公安党建工作,使公安党建工作充满活力。
(二)加强和改进公安党建工作是夯实公安工作基础的必然选择。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作为人民公安必须坚持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扎实开展公安党建工作,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把实践和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加强和改进公安党建工作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现实要求。坚持把抓党建强队伍作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通过公安党建工作的不断建设和深化,公安民警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
二、当前公安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安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由于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不具体领导本部门的业务工作,不直接掌管人事调配、经费划拨等,使得个别领导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清、定位模糊,没有从长远的眼光认识公安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认为公安各项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建工作是软任务,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臵。这是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体会不到公安党建工作在指导和推动业务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从主观上产生了“重业务轻党建、重形式轻效果、重突击整改轻基础建设”的不良倾向。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三)着力在加强党建队伍力量和党员干部素质上下功夫。一要健全完善党务干部培训制度和选拔交流制度。定期组织党务干部考察学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做好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要以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为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党务干部选拔、交流制度,注意选拔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从事公安党建工作,运用党务工作岗位锻炼、培养干部,加强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双向交流,确保党组织人员到位、组织有力、队伍精干、富有活力。二要加大对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效能,努力使其成为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同时,要注意发现和宣传党务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和促进广大民警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三要进一步健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党员干部队伍。
(四)着力在落实公安党建工作制度上下功夫。一要健全领导责任制。按照“第一责任人抓党建”的要求,贯彻落实“一岗双责”,着力建立各级领导抓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责任机制,用规范性和约束性的措施来保证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各项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单位有人管,业务有人抓,责任落实到人。二要逐级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在研究制订全年党建工作目标时,既要有总目标要求和措施,又要细化每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做到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检查评比。建立上级党组织成员联系下级党组织活动的长效机制,使之经常性地了解下级党组织的工作动态,并强化指导。三要强化民主集中制建设。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制度,也是最便利的制度,最合理的制度。发扬党内民主应做到:第一要尊重和保证党员的民主权利。在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决策的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广开言路,集思广益,认真听取来自于党内的不同声音,接受党员评议,给予党员广泛参与的议事权、决策权,形成民主讨论、民主决策的工作氛围;第二要有积极而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敢于发表不同的意见,又要善于听取各种意见,只有这样我们党内才能形成是非分明的风气,党的团结才有基础,党才有战斗力;第三要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党内生活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经过集体的充分讨论,以便减少失误,少走弯路,把事情办得更好。四要建立定期研究公安党建工作制度。各级公安党组织要定期分析研究党建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要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考核党组织及负责人的主要内容。要正确对待考核和党务工作的关系,明确考核目的,以考核促进工作,避免工作受考核牵制。五要推进公安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增强制度的严密性和科学性,努力使各项制度既系统配套,又可行管用。着力推动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有效解决一些制度执行上“处处高压线、处处不带电”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制度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力。
(五)着力在强化公安党建工作管理监督上下功夫。要建立完善全方位的管理监督机制,使每个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臵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并做到强化上级、硬化同级、活化下级”三个不同层面的管理监督,即强化上级监督:上级监督部门对下级领导干部要常批评教育,做到时常“叮咛”,关怀备至;硬化同级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要把互相监督作为一种政治任务,严肃认真而不是敷衍马虎地履行好监督义务;活化下级监督:要通过组织领导干部公开述职、民主测评、走访座谈和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切实提高群众的参与程度和监督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