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目标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全市200年度消防目标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全市200年度消防目标考核工作方案
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市政府经研究,决定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200年度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消防目标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消防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副市长丁福浩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晓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世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郝松道、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白中初任副组长,市文化、工商、商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目标考核工作,牛少军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时间
2月1日到2月10日。
三、考核内容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15号)贯彻执行情况,是否以政府文件制定贯彻意见,消防保障经费是否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情况;
3.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
4.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情况;
5.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18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6.消防监督执法情况,“飓浪一号”和“飓浪二号”行动开展情况;
7.农村重点镇和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以及消防文职雇员招收、工资、各类保险办理情况;
8.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和“消防安全百日会战”工作开展情况;
9.火灾事故发生情况,对火灾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火灾四项指数增长率不超过全市平均值,全年无特大火灾事故。
四、考核方法
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抽查单位由考核组决定,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形式。考核结束后,考核组要及时将考核情况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反馈。
五、等级评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三种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89分为达标,59分以下为不达标。
六、工作要求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考核组要由各委局主管领导带队。参加考核的有关单位要抽调得力人员,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这次消防目标考核工作。
2.考核组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给予一个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考核要反映出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真实情况。在考核中要坚持同一标准,对在考核期间工作不认真、工作作风不扎实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洛阳市200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分组情况
2.洛阳市20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及奖惩办法
附件1
洛阳市200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长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市消防支队
考核范围:宜阳县、洛宁县、新安县、高新区,市建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
第二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消防支队
考核范围:嵩县、栾川县、汝阳县、洛龙区,市林业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洛阳日报社
第三组
组长单位:市文化局
成员单位: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支队
考核范围:偃师市、孟津县、吉利区、老城区,市文物局、市宗教局、市民营局、市公安局、市城市规划局
第四组
组长单位:市工商局
成员单位:公用事业局市民营企业局市消防支队
考核范围:涧西区廛河区、西工区、伊川县、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2
洛阳市2006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及奖惩办法
一、县(市、区)消防工作责任目标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的
2.县(市、区)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区)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与所属单位签订责任书(2分),责任书内容有针对性的(1分)。
3.制定消防责任目标奖惩措施(2分),每年县(市、区)政府对各乡镇、县(市、区)有关部门消防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落实奖惩措施(3分)。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三、奖惩
市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并将全年目标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市政
府将对完成年度消防工作目标、成绩突出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未完成年度消防工作目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