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春季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主要内容,以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彻底整改和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确保各类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创建“平安*”、“和谐*”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检查对象

1、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2、重点单位和场所

(1)商(市)场、公铁客运车站、歌舞厅、游戏厅、网吧、洗浴等商业、文化(休闲)娱乐场所;

(2)宾馆(饭店)、餐馆等住宿就餐场所;

(3)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单位;

(4)粮食、木材等可燃物资大型储存仓库、堆垛;

(5)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及集体宿舍等;

(6)医院(含住院部)、学校(含学生宿舍)、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7)人员密集场所四周搭设的简易建筑;

3、城镇、社区和农村村屯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逐级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按照《2009年消防工作责任书》的规定落实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责。

2、消防安全疏散情况

(1)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是否锁闭、封堵、占用而影响安全疏散;

(3)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存在遮挡、覆盖、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等问题;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是否存在设置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问题;

(5)人员密集场所周边是否存在搭建棚、房等占用防火间距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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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实行领导负责制。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确保各项消防工作任务目标落实到人。

(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科学部署,认真抓好责任落实。要根据国家和省、州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并适时开展夜间错时消防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畅通渠道,反馈信息。春防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处理报告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对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及时请示、报告,不得延误。4月1日前,要将春防工作方案和春防的部署情况报送市春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防大队);5月25日前,要将春防工作总结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市春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