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宣传教育点创建方案

工作方案是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的安排和打算,工作中都需要制定工作方案。方案本身又是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考核标准,对大家有较强的约束和督促作用。所以方案对工作既有指导作用,又有推动作用,搞好工作

方案,是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职场为此收录了一些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精神,加强我区生态文明与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向全区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提供一批直观、形象、各具特色、多功能的环境宣传教育场所,特制定本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创建一批环境宣传教育点。

一、创建目标

到2015年底,在全区创建环境宣传教育点20个;分两批进行:第一批2014年,计划创建10个;第二批2015年,计划创建10个。

二、工作机构

创建工作由区环保局组织开展,为推进工作落实,区环保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创建工作。

三、创建对象和标准

(一)创建对象

在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建设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先进典型;在区域内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生态环保示范工程,具有良好的生态文明、环境保护与社会形象,同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在全区有较大影响和较高水平的,教育辐射面广的单位,计划在企业、风景区、公园、学校、社区、生态镇、村等等中选取。

(二)创建标准

1.积极倡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模范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自身各种污染源控制、生态环境保护等全面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在环境友好型建设或生态建设方面有较突出表现的先进典型

2.有健全的环境宣传教育点领导机构和创建工作计划;能定期组织参加或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知识的教育培训,生态文明意识强,环境教育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3.具有为社会公众获取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环保知识和技能提供宣传服务的展览、学习、接待等专门场所,宣传教育设施齐全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五、创建奖励

为调动建工作积极性,同时保障创建工作顺利有效进行,对通过验收的创建点,区环保局将给予适当的奖励,以补助其创建工作的软硬件建设。

获得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点称号的单位,应长期或定期向公众(根据实际情况向一定范围内)特别是学校和社区开放,并力求以形象、直观、生动、互动的形式对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教育;为各种生态文明教育活动提供优质、便利、优惠的服务;定期向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及时反馈创建点工作开展情况,并不断完善创建点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