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
主题:单人购买经济适用房
时间:2009-07-1522:27:00
我老婆的户口在外地,现在只申请我一个人的面积,请问她需要出哪些证明,
还要户口证明、没有单位还要他户口所在地开无单位证明吗。申请表中的配内容:偶的个人情况也要填写清楚吗,特别是上年收入情况和单位盖章,没单位要
怎么做啊
购房指南今日在线主持人『无忧』回复
您好。您的问题是。经济适用房申请,配偶收入证明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有相关部门提供的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供由单位出具的住房和收入情况注明,说明是否享受福利分房的情况,以及在其他地址的住房性质,父母是否与其一起生活居住,包括月收入、年收入,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果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可由街道办事处出具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以及说明私有房产,或是租住房产的大致情况等。具体您可以咨询单位和街道办。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需要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西安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首先要到西安市西大街234号的西安房产交易大厦或经济适用房销售部领取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以下为您提供经济适用房住房和收入情况的四种证明格式:
证明一: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以下证明
现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
为我单位职工,与同志属夫妻关系,在我单位享受过(或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享受过福利分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有(或无)房产证,该同志在其它地址有(或无)其它性质住房,其父母、是(否)和其在一起生活居住,该同志月收入元,年收入元。
需说明其它原因
特此证明
盖章(公章):地址: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
证明二: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以下证明
现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
为我街道办事处居民,与同志属夫妻关系,有个子女,姓名。在本市有私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租住(或借住)同志或单位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同志在本市其它地址有(或无)其它性质的住房,其父母是、(否)和其在一起生活居住。
需说明其它原因的特此证明
盖章(公章):地址: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
证明三:申请从携带父母,父母无工作的提供以下证明
现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
为我街道办事处居民,与同志属夫妻关系,是(否)长期和子女在一起生活居住,在本市有私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租住(或借住)同志或单位的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该同志在本市其它地址有(或无)其它性质的住房。
需说明其它原因的特此证明
盖章(公章):地址: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
证明四:申请从携带父母,父母有工作的提供以下证明
现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
单位职工(或离退休人员),与同志属夫妻关系,是(否)长期和子女在一起生活居住,本人在我单位享受过(或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享受过福利分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有(或无)房产证,在本市有(或无)其它性质住房。该同志月收入元,年收入元。
需说明其它原因的特此证明
盖章(公章):地址: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
以上证明格式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您也可致电经济适用房办公室咨询:87452146。
西安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首先要到西安市西大街234号的西安房产交易大厦或经济适用房销售部领取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审核表。领取申请表时他人可以代领,具体的资料在领取审核窗口即有。
第二篇:购买经济适用房协议书购买经济适用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关于乙方使用甲方名义在清丰县申购经济适用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选择之房产位于清丰县、文化路、城睦路东侧,房产名称为“和谐花园”东区,选择房产为号楼单元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使用甲方名义在清丰县申购经济适用房一套
2、提供甲方身份证等证件、在申购表等文件上签字以甲方名义为乙方申购经济适用房办理全部手续。
3、乙方使用甲方名义申购经济适用房取得的数据、发票、房产证等全部凭证、手续全由乙方保管、使用。
4、自签订本协议起、该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归乙方,甲方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
5、保证家庭成员、亲属不得对本协议提出异议、不得对该房,主张权利。
三、乙方承诺:
1、使用甲方名义申购经济适用房时,向经济适用房开发商支付购房费用。
2、支付申购经济适用房或该房过户时应当向国家等有关部门缴纳的税费等。
3、只在本项事物中使用甲方名义,除另有授权外不得在其他事项中使用甲方名义。
4、自签订本协议起,不得反悔。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5、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将提出初审意见的资料送南宁市经济适用房住房建设发展中心,由发展中心进行复审。
6、发展中心将经复审合格的申请人资料每月20日在相关媒体和房改办办公楼一楼公示,公示10天后无异议的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并等候通知参加选房;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
7、选好房后,凭选房确认书、身份证、购房通知书原件到南宁市望园路5号房改办办公楼6楼售房科办理《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