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和复产安全管理制度
停产无奈复产难
自2003年8月11日开始,在短短7天时间里山西省大同市杏儿沟煤矿、阳泉煤业集团公司三矿裕公井、晋中市左权县辽阳镇河南村办矿相继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98人死亡,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使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蒙上一层难以拂去的阴影。为迅速扭转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杜绝重特大事故再度发生,山西省人民政府于8月18日左权事故发生的当晚,立即召开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话会议,下令全省除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潞安矿业集团公司、晋城无烟煤业集团公司4个国有重点煤矿外,其余4000余座煤矿从8月19日零时起一律停产整顿一周。如今停产时限已过,复产工作也早已安排,但全省复产矿井屈指可数,甚至有的地市一座矿井也没有正式恢复生产。当前用煤高峰即将到来,长期停产使煤炭库存已基本告尽,人民生产、生活用煤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而煤矿复产时间却仍难以预料。
停产:不是办法的办法
多年来,煤矿发生事故后,往往习惯事后发文件、安全大检查、停产整顿、复产验收这一程式化做法,似乎已是不成文的规定。煤矿发生事故,停产整顿,甚至关闭都无可厚非,但凡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所在县市,10人以上事故的所在市地一律停产整顿,以至于更大的事故全省煤矿一律停产,重新组织验收,经省批准后方可复产。停产这种做法对于遏制事故连续发生、亡羊补牢、以儆效尤,无疑可起到积极的作用,也能显示出政府搞好安全的态度和决心。但对于一些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是否妥当。一个矿发生事故,牵涉其他矿被迫停产,是否有法律依据。多数矿长对这种作法表现出极大的
第1页共6页无奈,称之为“一人生病,全家吃药”,甚至比之于古代“连诛”、“连坐”。
煤炭开采为地下作业,以动态管理为主,如果短期、有计划地停产进行积极有效的整改,对于煤矿不无益处,但如果长期停产,或仅仅是为了暂时不发生事故而强行停产,煤矿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为执行上级命令不得已而为之,更有甚者为确保停产井口上锁、火工品封存、绞车贴封条,连起码的整改都不能搞,对煤矿造成的负面效应也是巨大的。
经济损失巨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应生产而不能生产,没有产量哪来效益,而该支付的电费、该上缴的管理费还必须出,政府又不会为煤矿停产减免或补偿什么,我们常说不要没有安全的效益,煤矿安全确实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绝不能为追求效益而酿成事故,但凡事都应辩证地看,难道我们不要没有安全的效益就应该要没有效益的安全吗。长期停产是我们为了安全而追求的目的吗。大范围、长时间停产对经济的发展无异于致命的打击。煤炭是山西的支柱产业,除了煤炭还有什么可以支撑山西的经济。尤其是一些重点产煤县市,煤炭收入占到财政收入的60%以上,县域经济实质上均为煤炭经济,煤炭兴则经济兴,煤炭衰则经济垮,长期停产造成的损失惊人,甚至造成财政捉襟见肘,连工资支出都难以保障。
人为地造成新的安全隐患。近年来通过技术改造,多数煤矿采用了壁式开采,长期停产,致使一些壁式工作面压力增大,被压垮,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准备的工作面不能使用,造成巨大的浪费姑且不论,而由于井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通风系统、井下设备不同程度受到损坏,造成了新的安全隐患,更增加了安全管理的难度。实践证明
第2页共6页煤矿复产是最易发生事故的时候,许多大事故就是停产后瓦斯大量积聚而造成的,同时也不可排除有些合法矿井为减少损失,明停暗开,强行生产,这种行为更易发生事故。
职工队伍不稳,流动、流失现象严重。除国有煤矿外,其他煤矿多为当地农民或外包工,他们下井的目的就是为了挣钱,长期停产没有了经济来源,纷纷离开矿区,另谋他业,造成了大量的技术工人、一线工人流失,如果再重新组织生产,人员数量和质量都难以满足生产需求,形成常年培训不见人,影响了培训效益,降低了职工素质。
影响了正常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有证矿井长期停产客观上造成了煤源紧张,煤价上涨,一些私开矿主见利忘义,受利益驱使,非法开采再度抬头,由于私开矿难以管理,客观上滋长了私开乱挖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复产标准:难摘的苹果
山西煤矿尤其是占全省绝大多数的乡镇煤矿多数是在“六五”期间“有水快流”的形势下发展起来的,先天不足是其致命的弱点。近年来,通过联营改造、关井压产、技术进步,煤矿基础条件有了一定的改善,但矿井规模小、技术装备差、采煤方法落后,安全设施欠帐多仍是较为普遍的问题,绝非一朝一夕能够改变,需要的是逐步提高稳步发展,需要的是时间和投入。如果想一蹴而就,只能是揠苗助长。每次事故之后,煤矿便陷入了事故-停产-验收-复产的怪圈。有的事故多发乡镇、市地每年都要搞几个循环,由于每次复产后都要制定一些新的复产验收标准,不达标不得验收,煤矿停产时间少则一月,多则二至三月。不可否认有些标准是非常必要的,非达到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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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第5页共6页必须以煤炭企业为中心,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煤炭企业是煤矿安全管理的中心和根本,必须立足这个中心,强本固基,增加煤矿投入,推进科技创新,改善安全基本条件,提高职工素质,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矿井防灾抗灾能力,把安全的基础夯实打牢。要建立安全预评价制度、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监察制度、安全教育制度。要把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与加强企业基础管理结合起来,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安全效能”的企业安全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自律性,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的规范性。
必须创造煤炭企业发展的宽松环境。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应积极创造条件,促进煤炭企业加快发展,而不能设置壁垒,阻碍其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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