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家塘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
时间:二o一o年四月八日地点:村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村干部、各组组长、村民代表内容:关于村集体所有林权制度改革主持人:黄凯生记录人:黄建兵
根据上级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村委会于二o一o年四月八日在村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参加人员有全体村委会成员、各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会议就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形成如下会议纪要:
村集体所有山林共有四处,计面积为110.82亩,其中长山子有21.2亩和5.47亩,青山咀有6.02亩,仙峰仑有78.13亩,上述林地已由国家林业局于2006年1月12日颁发了林权证,但由于该范围被市政府列入梓山湖公园整体规划区,不适应分山到户,以免增加今后征用补偿工作的难度,只能按照分利不分山的原则,继续由村集体管理,今后村集体分得的利益留给集体使用,发展公益事业,解决群众困难。
到会人员签字:
蔡家村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会议纪要
时间:二o一o年四月八日地点:村会议室参加人员:村民代表
内容:关于组集体所有林权制度改革主持人:李志强记录人:李志强
根据上级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蔡家村组于二o一o年四月八日在村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参加人员有全体村民代表,会议就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形成如下会议纪要:
组集体所有山林共有五处,计面积为70.1亩,其中干冲子有35.1亩,班竹坡10.0亩,围子山15.0亩和5亩,渠道沟5.0亩,上述林地已由国家林业局于2006年1月12日颁发了林权证,但由于该范围被市政府列入梓山湖公园整体规划区,不适应分山到户,以免增加今后征用补偿工作的难度,只能按照分利不分山的原则,继续由组集体管理,今后组集体分得的利益留给集体使用,发展公益事业,解决群众困难。
到会人员签字:
叶家村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会议纪要
时间:二o一o年四月八日地点:村会议室参加人员:村民代表
内容:关于组集体所有林权制度改革主持人:黄大军记录人:黄大军
根据上级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叶家村组于二o一o年四月八日在村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参加人员有全体村民代表,会议就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形成如下会议纪要:
组集体所有山林共有一处,计面积为40.1亩,上述林地已由国家林业局于2006年1月12日颁发了林权证,但由于该范围被市政府列入梓山湖公园整体规划区,不适应分山到户,以免增加今后征用补偿工作的难度,只能按照分利不分山的原则,继续由组集体管理,今后组集体分得的利益留给集体使用,发展公益事业,解决群众困难。
到会人员签字:
曹井村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会议纪要
时间:二o一o年四月八日地点:村会议室参加人员:村民代表
内容:关于组集体所有林权制度改革主持人:邓建新记录人:邓建新
根据上级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曹井村组于二o一o年四月八日在村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参加人员有全体村民代表,会议就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形成如下会议纪要:
组集体所有山林共有四处,计面积为33亩,其中水桐坡4.5亩和22.0亩,院子山3.5亩,秧田坡3.0亩,上述林地已由国家林业局于2006年1月12日颁发了林权证,但由于该范围被市政府列入梓山湖公园整体规划区,不适应分山到户,以免增加今后征用补偿工作的难度,只能按照分利不分山的原则,继续由组集体管理,今后组集体分得的利益留给集体使用,发展公益事业,解决群众困难。
到会人员签字:
第二篇:xxx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xxx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保障林权权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认真贯彻上级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xxx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范围和总体目标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农民依法享有林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处臵权、收益权,有利于维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全社会造林、营林和护林积极性;有利于加快发展现代林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重点是目前仍由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商品林、宜林地,以及经营主体已明确的公益林;对林地林木权属有争议的,要通过此次改革,依法妥善处理。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2011年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通过明晰林地、林木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明确、责权划分分明、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服务监管到位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从而实现森林增长、生态改善、林区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原则和应当把握的政策
(一)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允许经营形式和改革方式多样化,不搞一刀切。
(二)坚持生态保护、权益平等的原则。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林地林木属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共同所有,每个家庭及其成员享有平等的权益;要落实生态受保护措施,坚持依靠群众搞林改,实行改革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在农村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和平等的初始承包经营权。各村林改方式,要依法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成员(村民)或2/3以上成员(村民)代表同意。同时,要兼顾集体、农民个人和承包经营者的利益。
(四)坚持尊重历史、依法办事、维护稳定的原则。要始终把依法操作作为基本准则,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改革为借口,随意打乱重来、重新分配或无偿平调。要尊重历史,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对历史遗留问题和林权纠纷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做到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又要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五)坚持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尚未确权到户的宜林地、荒地(滩)和商品林,适宜分到户经营的,要按人均分到户经营;不适宜分到户经营的,可通过拍卖、
2出租、招标承包等形式落实经营主体,也可依法确定集体统一经营,但要采取“分股不分地,分利不分林”均股均利到户的方式落实产权,并发放股权证。
对于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公益林,仍坚持集体统一经营管理;对于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商品林,经营状况良好,群众满意的,可经过民主决策程序,仍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对效益差、群众不满意的经营主体,依法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可改善经营措施、保持经营方式,也可积极引导能人大户承包经营或按人口落实到农户承包经营。对于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依法获得的集体林地,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其经营权稳定不变;合同不完善的,特别是没有落实防火、病虫害防治责任的,要依法予以完善;程序不规范的依法予以规范;合同不合法的要依法妥善处理。在耕地上发展的商品林,服从农田家庭承包责任制管理,已经取得农田承包经营权证的,不再核发林权证。在基本农田里栽植的树木,不列入本次改革范围,树木采伐后,要退林还耕。退耕还林后的林地,产权明晰后,要及时核发林权证,将权属落实到权益人,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对权属不清的或者林权纠纷尚未解决的,暂不核发林权证。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法和步骤
为认真贯彻乡政发(2011)3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特成立xxx村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新成(xxx村村委会主任)成员:董永军张鼎初振波
3胡新生(三组电工)
穆永和(二组电工)
胡文渊(一组电工)
全村林权制度改革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11年3月开始,到2011年12月底完成。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一)宣传发动。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安排部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要把宣传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林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正确导向,营造改革氛围。要通过广泛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认识林改的重大意义,了解林改的有关政策,积极参与、支持林改。
(二)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乡政府组织开展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培训,使所有参与林改的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林改的目的和要求,熟悉林改的程序和步骤,掌握林改的政策和方法,使他们成为懂政策、会操作、能指导的“明白人”,确保改革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规范操作。
(三)调查摸底,准备资料。以队为单位对林地、林木资源状况进行摸底,特别是对已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改制、落实经营主体的林地、林木资源进行详查,填写相应调查表。对没有签订林地、林木经营合同的要依法补签;对已签订合同的要审查认定;对合同不规范的要依法予以完善;对未经合法程序获得的林地、林木经营权,群众意见较大的,可通过法定程序修改合同,也可通过其他途径和办法依法解决。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明晰产权。
(一)制定林改方案。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林权改革方案,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拟定,着重阐明林权改革的重要意义及目标。
(二)明晰产权。村林改小组根据上级批复的林改方案,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性质和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经营主体,并将明晰产权的结果包括林地地点、面积、四至、林分状况、经营期限等进行登记造册,并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调处纠纷。对林权争议和承包经营权或林权流转等争议引发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的原则,制定和完善调处预案,明确职责,加大调处力度;对于历史遗留的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妥善处理”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协商等方法妥善解决。
(四)签订承包合同。经调查摸底符合政策,但尚未实行承包或没有合同的林地,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按法定程序制定承包方案或合同,与承包人签(补)订承包合同。签订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上级林改政策要求的期限。
第三阶段。勘界确权,发证建档。
(一)材料审核。签订合同后,对林权权利人申请林权登记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并盖章同意后,报乡党委、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报区农林水牧局进行复核。
(二)实地勘界。村林改小组和林业技术人员现场核实权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申请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或林木使用权的,在林地所在的村、队公示;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林地所有权及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
5人申请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或林木使用权的,在相关的村、队公示,公示期7天。
(三)数据录入。公示、并上报相关信息。
(四)发放林权证。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发放林权证。
(五)建立档案。根据林改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立卷归档,由区农林水牧局专库保管。林权档案包括:林权登记申请表;林木、林地界线现场勘定协议及现状调查表;小班位臵图、四至范围图;林权登记公示及公示证明材料;林权登记申请,申请人身份证明;林地(土地)承包合同、协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争议、矛盾调处材料;会议表决、记录材料。
第三篇:蔡家塬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计划蔡家塬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工
作
计
划
为确保我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星火乡党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林权工作安排,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经村林改小组研究,特制定林改工作计划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现状。蔡家塬村共有七社,300户,1190口人。
(二)林地资源现状:全村土地总面积9600亩(其中:耕地1704亩,退耕地2291亩),林改林业用地5605亩(按地类分,有林地4497亩,宜林地1108亩,按经营类型分,公益林5605亩)。
(三)林权现状:
1、村林场1个,周家湾3处面积1534亩。
2、七社共有面积4071亩,其中有林地2963亩,宜林地1108亩。
二、改革范围和主要任务:
对全村所有的集体林地包括集体所有的重点公益林、其它集体地和宜林地,依法进行改革。
对全村林地权归属有争议的林地,待争议解决后再落实经营主体。
结合本村实际计划采取以下二种方式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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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将本村分山户数347户,按照村现小组5个组,由农户自愿推出本组代表人,农户再将自己的林地委托给代表人,根据委托书和联户承包议事规则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本方案经全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表决通过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执行。
王庄村村民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