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一、组织准备阶段(2009年3月24日至2009年4月8日)

1、2009年3月24日参加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和相关培训

2、2009年3月25日至2009年3月26日,拟定我县教育系统“事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教育系统“事改”工作领导小组和聘用调解委员会,准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抽调办公人员

3、2009年3月30日,召开全县教育系统“事改”工作动员会,部署“事改”工作。会后,各学校按照会议精神和要求,拟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安排本单位“事改”工作。

4、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8日,准备开展“事改”工作

(1)各校成立“事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工会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组成,具体负责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工作。

(2)各校成立聘用聘任工作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人员聘用、考核、续聘等事项由聘用工作组提出意见,报本单位“事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负责本单位改革方案及配套办法的制定、聘用聘任的具体工作。

(3)各校成立人事争议调解机构。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工会代表组成,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具体负责受理有关人事争议的问题。

4、摸底造册

各校对本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数量、人员身份、专业技术评聘、管理人员岗位、工勤岗位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花名册。

二、动员学习阶段(2009年4月9日至2009年4月13日)

各校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对本单位“事改”工作进行动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州、县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

职工大会后,分组组织教职工对单位开展“事改”工作的安排部署进行学习讨论,学习中要注意引导教职工深刻认识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重要意义,把教职工的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上来。

三、制定方案阶段(2009年4月14日至2009年5月10日)

1、制定事改实施方案

各学校制定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事改”方案)应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岗位设置与职责、组织实施办法(聘用条件、聘任程序、方法步骤与时间安排)、聘用合同管理、内部分配办法及未聘人员安置等。

2、讨论修改“事改”实施方案

“事改”方案应提交本单位职工反复讨论修改,统一思想认识后,提交职工大会表决,并经80%以上的职工同意。

3、方案审核

各学校制定的“事改”实施方案及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要报县教育系统“事改”领导小组审核。

四、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5月11日至5月31日)

1、公布岗位设置情况及岗位聘用条件

各学校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黔人通〔2008〕165号)等文件中岗位设置及岗位条件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制定详细的岗位聘用条件,经审核后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报县教育系统“事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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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中学:*

抽调时间从2009年3月26日始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结束止。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认真、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保持与县“事改”办的联系,及时沟通有关情况,确保“事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