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三农资金管理及审计的思考
杨贤军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明确指出“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推进新农村建设,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随着各种支农、惠农政策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财政支持“三农”的农业专项资金也在不断增多,如何规范和加强“三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努力解决好这个问题,是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的需要,也是巩固“三农”基础地位,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实现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举措。
一、加强“三农”资金管理与审计的重要性
“三农”资金,既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的农业专项支出,也涵盖预算外农业专项资金、政策性农业专项贷款及外资运用农业项目的资金。它的资金范围很广,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安排、拨付和筹集的用于“三农”工作的水利、农业、畜牧、林业、渔业、农机、气象、农村交通、农村教育、扶贫开发、抗灾救济、社会保障、涉农补助、农业综合开发、国债专项等资金,都属于“三农”资金范畴。近年来,随着我国“三农”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各级财政安排的“三农”资金愈来愈多,支出比重大幅度提高。2007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支出达到3917亿元,占中央财政预算总支出的14.58%,比2006年增加520亿元,增长15.3%。从怀化市鹤城区来看,“三农”资金规模也是相当大的。2007年,全区“三农”资金支出5207万元(不含农村教育支出)。其中,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142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支出3784万元(农口渠道补助991万元,经济建设口渠道补助2793万元)。“三农”资金极大地促进了
全区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由于“三农”资金管理方式及手段滞后,“三农”资金在投入机制、监督管理、使用效益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财政支农项目的申报管理不到位,资金运行不规范,资金在使用管理过程中经常被截留、挪用、挤占,有的被弥补单位经费缺口,有的被用于消费性支出,甚至被用于堂楼馆所的建设,真正用于项目上的资金被大打折扣。因而,规范和加强“三农”资金管理及审计显得尤为重要。一是贯彻落实中央“三农”方针政策的需要。中央十分重视“三农”工作,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确立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让这些政策执行好、落实好,是我们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和加强“三农”资金管理及审计,也是我们不折不扣落实中央“三农”政策的具体体现。二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农村经济基础薄弱,新农村建设的任务繁重,资金需求量巨大,“三农”资金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效果。管理好、使用好有限的建设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对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三是提升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可在农村有重点地培育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和高效农业,提升农业发展水平;通过扶持农民增收项目,可逐步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稳步提高农民收入;通过扶持农村基础建设,可以增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农业的长远发展。加大资金投入是提升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的前提和保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是提升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和保证。
二、“三农”资金管理的有效途径
首先,要加强农业项目的申报管理。财政支农项目管理是支农资金支出的前提和基础,决定了支农资金流向及支出规模,必须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防止一些地方在支农项目的申报上不根据本地实际,不进行科学规划和论证,盲目追求脱离实际的所谓大项目、高新技术项目,甚至造就了形象、政绩工程,
既劳民伤财,又留下了沉重的债务包袱。因而,对农业项目的申报要立足实际,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支农项目,并建立完善支农项目库;改革现有财政支农项目立项和资金审批办法,对财政支农资金实行专项分类管理,避免有项目无资金和以项目套资金等现象发生;严格项目管理,对建设性财政支农项目都要进行财政投资评审,落实项目法人责任、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等制度。对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涉农补助和农村优抚救济、扶贫救灾等财政支农项目支出,要实行公示制度,力求公开、公正、公平;对已完工验收的项目,不要只建不管或重建轻管,要落实项目管护制度,以发挥项目的长期效益。
其次,要以进一步提高“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目标,不断创新管理方式。一是推进和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涉及有管理支农资金职能的单位和部门,要实行部门预算项目支农资金的规范管理,在充分考察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确定部门预算项目支农资金的重点和投向。二是按照支农资金“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按项目进度由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实行报帐制管理,从源头堵塞支农资金流失的漏洞。三是建立财政支农项目绩效评价制度,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支农项目绩效评价考核指标,将资金使用、内部责任、项目监督等纳入绩效评价指标内容,绩效评价的结果与今后的支农项目申报立项挂钩。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搞好全程跟踪管理。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支农项目的申报立项、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后要采取限期整改、停拨资金、追回拨款、除消项目资格等处罚措施,同时要落实“问责”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纪违法责任。
三、深化“三农”资金审计监督,保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有序运行一是突出审计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当前在“三农”资金审计对象的选择上,应重点关注新农村建设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和投入规模大、涉及面广的重点专项资金。如扶贫资金、水利资金、农业专项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村通乡通村公路建设资金、各种涉农政
策性补助等资金都应作为重点资金的审计对象。这些重点项目和资金事关全局,直接影响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只要抓住了这些工作重点,就抓住了关键,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近年来,我区对退耕还林专项资金每年都进行专项审计,监督好资金的管理使用,纠正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为推进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起到了较好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在审计内容的确定上,要关注“三农”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各个环节,检查资金管理情况和使用效果,促进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对资金分配环节的审计,主要检查“三农”资金的分配是否科学合理规范,是否保证和突出了重点,已经确定的农业项目是否在资金上予以落实。对资金拨付环节的审计,主要检查滞留闲置、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督促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对资金使用环节的审计,既要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注意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又要检查评价资金的使用效果,促进合理有效地利用“三农”资金。
二是改进审计方式,提高监督质量。做好“三农”资金审计,需要进一步改进审计工作方式方法,关键要把握四个结合。第一,坚持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农业审计由于行业的特殊性,许多项目属于资金量小涉及面广的类型,为保证合理的监督面,就要多开展审计调查。只有将审计和审计调查结合起来,才更有利于提高“三农”资金审计的整体效果。第二,坚持账面审计与农户调查相结合。“三农”资金的财务账目多保留在财政或相关的实施主管部门,账面审计可以摸清资金投入的总体规模,但难以核实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因而,必须延着资金流向,深入项目实施地的乡镇、农户进行检查。第三,坚持资金审计与建设项目审计相结合。对“三农”资金用于建设工程项目,不仅要审计有关项目建设支出账,检查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还要加强项目建设情况的审计,对项目质量、项目数量等进行实地核对。第四,坚持资金分配方案与方案审计相结合。审计部门应将资金分配环节的事后审计变为事前审计,对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审计,提前介入,参与监督,以利分配方案的合理合法、公正公平。
三是提出审计建议,增强监督效果。对“三农”资金审计的目的是促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资金管理,落实国家的农业政策,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在“三农”资金审计工作中要注意分析把握总体情况,分析“三农”资金投入、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整体情况,由点及面地对审计情况进行深入评析。审计报告要注意揭示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规律性的突出问题,在深入查处问题的基础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预见性、前瞻性的审计建议,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达到加强管理、完善政策的目的。
作者单位:怀化市鹤城区财政局杨贤军
第二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农发资金管理中国牛仔裤服装:显瘦牛仔裤提供此文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农发资金管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资金管理一直是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的重点。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宁夏实际,严格实行“三专”管理,全面推行财政无偿资金县级报帐制,积极探索省级提款报账制,有效地促进完善了我区农发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强化了资金管理的责任意识,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一、严格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地区农发资金监管体系
用制度管理资金运行,监督项目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农发办下发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及时制订、印发农发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利用各种会议机会,加强业务培训。
二、严格实行“三专”管理,从源头归顺资金管理渠道
凡立项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市县(区),涉及财政资金都要求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三专”管理,大部分市县还继续保留专户储存,使农发财政资金进出有序、轨迹清晰、核算方便,从资金筹集、拨付源头上就统一了管理,归顺了渠道。有效防止了滞留资金、虚假配套、乱支乱用等问题,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农发资金的筹措和投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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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面推行县级报账制,完善内部监督审核机制
各市县农发办事机构均设立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专户,全面推行财政无偿资金县级报账制,严把项目工程预算、施工、验收、决算四个环节。对实行工程招投标或承包的项目,按照项目计划批复建设内容,由施工单位根据中标(承包)合同,提出用款申请,经工程监理公司和项目建设单位核实后,先预付合同价的30%,保证工程启动实施,随后根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的工程进度结算表以及验收意见等,陆续支付资金,已办理竣工决算并经验收合格后,扣除10%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问题再支付。对未实行工程招投标或承包的项目,由县农发办和农口业务部门,根据下达项目实施计划批复,预付部分启动资金,项目完工后,实施单位根据竣工验收单和开具的原始发票,经县级农发办有关人员审核签字后,据实报账支付。对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无偿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以真实、有效的原始票据报账。
经过实践,实行县级报账制,取消了“以拨代支”的支付方式,减少了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规范了报账范围和审批权限,严肃了财经纪律,提高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强化了资金管理的责任意识,减少了资金管理的违纪违规行为,有力推进了项目建设招投标制、监理制、法人制管理,加强了内部管理之间的密切协作和沟通,优化了事前有预算,事中有结算,事后有决算的管理秩序,促进了项目建设向规范化管理方向发展。
四、坚持不动产抵押机制,规范财政有偿资金管理
借出有偿资金时,除逐级签订借款合同外,坚持采用不动产抵押等措施,切实将债权债务落到实处,确保按期回收。回收到期有偿资金时,除提前下达催款通知、进行调查摸底、加强宣传工作外,还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加紧回收、与安排年度项目计划任务和分配财政资金规模挂钩等措施,促使其按期还款;对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确实难以偿还的财政有偿资金,积极申请延期还款和呆帐核销;对连续两年不积极主动回收上缴到期有偿资金的市县,年终通过预算结算予以扣回。
五、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加大外部监督检查力度
自治区农发办每年都主动邀请或申请审计厅在安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时,将农发资金作为专项进行全面审计或抽查审计或委托地市县审计;每年7月年度项目省级验收前,各市县农发办主动邀请同级审计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同时,每年都积极配合各级审计部门和财政监督机构等做好农发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从2005年开始,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农发资金的到位、使用、管理等情况,分年度分项目核查,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检查审计,使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强化了资金管理意识,培训提高了基层财会人员业务水平。
六、积极探索有效管理机制,创新资金运行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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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是应因时、因事确定工作重点。注意在“三农”资金分布和运行路线中找寻资金的滞留点、受益点,并将其作为审计关注的重点和关键点。例如:目前,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村饮水改造工程、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道路村村通工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等四个方面的“三农”资金及项目为政府、农村居民和社会所关注,可以确定为现阶段“三农”资金审计的重点。
三是审计组织形式易统不易散。“三农”资金审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资金分散,社会关注度高,而且审计对象主要在基层农村,应运用不同于其他专业审计的组织方式和工作方法。在审计中宜采取“五统一”的审计方式,即统一审计方案、统一取证模式、统一政策口径、统一审计处理、统一报告格式等。
四是工作方式易详不易简。“三农”资金审计是一项常审常新的工作,其审计手段、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要因审计项目的特点而确定。有的“三农”审计项目宜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