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23部队退役人员评残程序

符合下列条件的涉核军队退役人员可申请评残:

1.属于8023部队退役人员

2.身体有病且有近期病历证明的退役人员

一、申请(个人审请)

需向街道(居委)民政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意见;

4.申请人退役证件或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

5.近期病历证明;

6.近期大1寸照片7张

(如果能提供在涉核部队工作时患病的记载或类似记载或服役期间接触核幅射的档案材料对申请人评残更加有利,此类档案资料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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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函请职业病相关专家鉴定;

2.根据区(县)民政部门和职业病相关专家鉴定回函意见,出具市级民政部门意见;

3.向省民政厅报送评残资料,请省民政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