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整体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监督内容
(一)贯彻法律、法规、规章的组织、部署和实施情况;
(二)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具备法定资格,委托行政执法是否合法;
(三)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四)行政执法机关是否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五)执法人员服务态度是否端正、工作程序是否正当;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
(七)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适当。
三、监督原则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必须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公开,有错必纠、违法必究的原则,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保证各级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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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自查报告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本部门办理行政执法方面的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和措施。
(二)本次监督检查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力争通过自查和检查,促进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的提高和改进。
(三)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县政府法制办将根据《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报县政府,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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