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度民政工作总结和来年工作意见

2013年,我市民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主线,突出民生保障,促进基层民主,优化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民政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提升,在服务经济发展和建设幸福康城中发挥较好的基础保障作用。

一、2013年度主要工作总结

(一)强化项目推进,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1.大力实施“春风计划·四帮四扶”工程。搭建平台,整合资源,筹集3000万专项基金,通过市、镇、村、部门、企业“五位一体”与201户重点帮扶对象“一对一”挂钩帮扶,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55个对象实现就业、154个对象得到就学帮助、80户对象的安居房已经开工或建成、76户对象得到就医帮助。其中,磁灶镇召开“面对面说困难,手拉手做帮扶”座谈会;池店镇、永和镇开展集中走访周,了解困难需求,制定帮扶计划;安海镇召开工作座谈会,安海商会11位企业家向15家重点帮扶家庭捐助30万元帮扶资金;西园街道召开“四帮四扶”工作推进会暨帮扶资金捐赠仪式,有10个市直单位、11个爱心企业、7名爱心人士、10个社区共为12户“四帮四扶”对象捐赠19.1万元。

2.扎实推进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一期工程中的文化康乐楼已完成主体封顶,计划2014年2月竣工;医疗护理楼,行政餐饮楼,1号、2号养老楼已正进行基础施工,计划于2014年底完成主体建设。疗养院改扩建工程各项前期工作交叉推进,完成整栋门诊病房大楼的地质勘探、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及造价预算。市殡仪馆新骨灰堂建设已完成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二)立足提标扩面,城乡社会救助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1.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实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城乡低保标准由380元提高到420元,人均补助水平由222元提高到250元,五保标准由600元提高到650元,实现保障标准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实施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申请复核,以镇(街道)、村(社区)为主体,全面调查核实低保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通过重新申请复核后全市共取消城乡低保对象1227户4897人。落实低保动态管理,及时新增、取消、调整3批城乡低保对象,目前,全市共有低保8805户17044人。

2.开展医疗救助“三提、两增、一加快”工作。低保(五保)、优抚、五老、重残对象的医疗年救助标准从最高救助限额2万元提高至3万元,社会低收入对象年最高救助限额从5千元提高至1万元,医疗救助金额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救助病种从19种增加至36种,救助方式从5种增加到7种。简化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程序,实施社会化方式发放救助金。2013年,救助3292人次,发放救助金811万元。

3.认真做好临时、重残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简化申请审批程序,全年投入220.9万元,帮助866户低保(五保)、社会困难家庭解决生活、医疗、就学等临时困难问题。认真做好重残救助对象的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为全市4046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救助金950.26万元,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4.不断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投入510.3375万元,继续与人保财险公司签订《xx市自然灾害及公共事业公众责任保险统保协议》和《农村住房加保统保协议》,为全市城乡居民及其住房购买保险,全年共出险79起,理赔金额合计23.537万元。认真做好查灾救灾、防汛备汛工作,顺利通过省民政厅防汛备汛检查。池店镇赤塘村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5.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依法救助,强化管理,全年累计救助856人次,其中未成年人62人次,老年人58人次,残疾人43人次。创新救助服务,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招募方言救助志愿者服务队,不断细化业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充分发挥社会稳定机制的功能。

(三)注重机构建设,福利慈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1.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先后制定出台了《xx市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xx市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xx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和《xx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方案》等多份文件,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为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政策依据。

2.加快推进镇村敬老院建设。东石镇养老院完成地勘报告审核和设计方案评审;永和镇养老院完成方案图纸设计和用地预审等工作;陈埭镇养老院完成用地选址和可行性报告批复等手续;深沪镇养老院已选址,计划对运伙村旧小学进行装修改造,项目已上报省民政厅。支持、鼓励建设村级敬老院,磁灶苏垵村、磁灶社区,内坑后山村、吕厝大田边村,永和力争村等村级敬老院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英林柯坑村,磁灶洋尾村、官田村,龙湖溪前村等村级敬老院完成主体框架结构建设。

3.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市财政投入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经费555.4万元,开展调查摸底、购买社工服务、召开现场会、开展居家养老系列活动和举办助老服务员培训班,提前保质完成了30个新建和13个提升工程建设任务。陈埭西坂村,池店浯潭村、仕春村,永和后埔村比较重视,资金投入较大;金井石圳村,永和山前村服务设施配套较齐全;西滨跃进村,池店钱头村、东石第五社区场所布置较合理,活动氛围较浓;磁灶洋宅村、苏垵村,安海梧山村,东石檗谷村,池店御辇村,内坑前洪村、亭顶村,金井南江村服务内容比较丰富多彩。

4.不断发展壮大慈善事业。2013年,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态势良好,募捐资金规模不断壮大,全年慈善总会资金收入19066万元,支出16896万元,用于实施解困、助学、慈善公益、关爱贫困母亲和配合市委市政府安征迁等工程。持续推动爱心援助站健康运作,2013年,全市村(社区)爱心援助站共募集资金800多万元,发放援助物资价值700多万元,受益困难群众3万多人次。开展第四批“爱心社区(村)”评选活动,青阳街道普照社区、罗山街道山仔社区等20个村(社区)受到表彰,进一步巩固了爱心城市创建成果。

5.不断提高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市疗养院、育婴院、福利院等福利事业单位管理服务不断加强、设施配备逐步完善、院部环境显著改善。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为全市83名社会散居孤儿发放孤儿生活费30.904万元。开展关爱困难孤儿活动,为全市259名困难孤儿每人发放一份“仁爱礼包”。

(四)突出示范带动,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1.强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加强村(居)委会制度规范化建设,健全以城乡居民公约、居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开展监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确定梅岭街道竹树下社区、深沪镇华峰村等20个村(社区)为市级示范点,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会同市委组织部完成第八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共招聘214名专职工作者,进一步充实了社区工作力量。

2.稳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召开3次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专题会。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加快社区设置调整步伐,启动全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编制工作。以社区“十个一”服务设施建设为抓手,推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范化和标准化,全市已有132个城乡社区全部完成“十个一”服务设施。开展第四批城乡示范社区评选和“美丽社区”创建活动,青阳街道阳光社区、罗山街道兰峰社区等29个城乡社区被评选为示范社区,梅岭街道梅庭社区、西园街道屿头社区等7个社区被授予“美丽社区”。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xx社区网”,灵源街道曾林社区等31个社区(村)达到星级标准,磁灶镇东山村、新塘街道湖格社区等9个社区(村)被命名为xx省第二批五星级信息化社区。2013年12月,我市荣获“全省社区建设先进市”称号。

3.扎实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全市共有218人参加201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51人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37人考取社会工作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助理社会工作师300名,社会工作师78名,约占泉州地区持证人数62%。加大社工机构扶持力度,招聘2名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育4家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向社工机构购买社区、学校、企业和志愿服务项目。顺利通过民政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考评验收,并荣获省民政厅“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称号。致和社工事务所荣获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

(五)围绕军民共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推进1.切实做好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军民共建活动,创新开展科技拥军、民企拥军、社会组织拥军、社区拥军等活动。以保障部队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为主线,贴近部队需求,突出拥军重点,市财政投入5419万元,帮助部队解决战备执勤、军事训练、国防工程、后勤保障等问题。2013年,我市通过省级双拥模范城评选,获得“xx省双拥模范城七连冠”。

2.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全年共发放各类抚恤补助金1597万元。实施优抚对象安居工程,帮助44户无房、危房的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解决优抚对象住房困难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全年接收转业士官、退役士兵448名,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岗位安置7名转业士官。及时核发2011-2012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2323万元,按时发放914名现役义务兵优待金、奖励金1389万元,切实保障军属待遇。妥善处理维护复退军人稳定工作,深入开展“下访大谈心和关爱结对”活动,通过提高补助标准、做好医疗救助补助、节日走访慰问、实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助、提供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等多种办法,切实帮助“两参”退役人员解决实际生活困难问题。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经常性走访联系,帮助解决军休干部实际问题。

3.加大扶持老区力度。在市老促会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召开老建委成员扩大会议,制定出台《xx市扶持革命老区村建设三年规划(2013年-2015年)》,巩固老区建设“三年规划”机制。2013年,市领导深入东石潘径、内坑湖内、安海前埔、紫帽霞茂4个革命老区村现场办公,下拨扶持资金600万元。规范管理老区扶建专项资金,下拨资金450万元扶持13个镇(街道)72个老区村80个建设项目。落实“五老”人员生活保障工作,全市革命“五老”人员定期补助标准统一调整至每人每月904元,居全省前列。

(六)着眼管理创新,民政专项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1.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意见》,推行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实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全年登记社会团体13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6家,全市现有社会组织732家。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和完善收费公示制度。继续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推行第三方评估,共评估社会组织36家,获3a等级以上24家。在全市行业协会中开展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在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中重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升社会组织自身能力。深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7家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全市已有31家社会组织成立党的组织,社会组织党的覆盖率进一步提高。2013年,我市获评国家、省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

2.加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工作。以人为本,热情服务。2013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2007对,离婚登记1132对,补发婚姻登记证1200件,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9448份,收养登记5件。依托婚姻服务社工站肖大姐工作室,开展婚姻咨询指导、关系调适、心理疏导等服务,成功调解劝和216个婚姻危机家庭。

3.加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区划工作,完成梅岭街道社区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扎实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巩固完善城乡地名标志设置,新命名53条道路,设置更换地名标志158座。扎实做好界线联检工作,积极推动平安边界建设,完成8条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4.加强殡葬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完善困难群众丧葬费减免政策,实现殡仪服务公益化。开展高速公路、铁路沿线裸露地表的新旧坟墓专项治理,引导群众移风易俗,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七)坚持创先争优,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1.开展下基层活动。积极开展“增强忧患意识、推动长远发展”大讨论,扎实开展“四下基层”活动,继续组织“走千户、进百院、访实情、解民忧”活动,深入困难群体,了解民情、倾听民声,提高民政工作服务的针对性。

2.提高为民服务能力。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切实提高绩效管理、依法行政、综合协调、解决问题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快民政法制化建设,强化政策法规之间的协调整合、衔接配套、细化实化,推进民政科学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民政局在全市2013年度绩效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

3.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以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为契机,全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坚决把诚信民政、阳光民政、清廉民政的要求落到实际工作中。2013年,全市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些工作推进不平衡,部分重点项目进展不快;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总量不足,滞后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基层民政工作任务繁重,而人员偏少、身兼多职的现象仍未得到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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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全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坚决把诚信民政、阳光民政、清廉民政的要求落到实际工作中,为深化民政改革保驾护航。

3.深化民政工作改革。深刻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关于深化改革的新举措,树立危机意识、市场意识、服务意识、实干意识,自觉地把深化民政改革融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民政事业改革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4.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队伍建设目标,切实加强民政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治学习、时事教育、法制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及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服务全局、开拓创新、为民服务及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