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落实三项制度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为了小结作风效能建设第三阶段以来的工作,交流经验,查找问题和差距,同时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在南宁、柳州和东兴召开的三个现场会精神,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今天我们召开全市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会议。刚才,市建规委、市委政法委等几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有两个单位虽然没有在会上发言,但他们的做法和经验收入了会议编印的典型材料集。这些单位和部门从如何理顺部门职能开展审管分离、如何规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如何抓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等几个方面介绍了各自的做法,我认为讲得很好,相信大家听了也会很有启发。说明各级各部门对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是高度重视的,是想了办法的,是比较有成效的。树立典型的目的在于推广典型,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向榜样看齐,虚心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找出差距,迎头赶上,使我们的作风效能建设呈现全面开花的局面。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作风效能建设朝着更好的态势发展

作风效能建设进入第三阶段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坚持以查摆问题、边查边改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促进工作为落脚点,扎实抓好第三阶段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已经取得初步成效,机关行政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各级机关干部精神面貌有所好转,工作作风有所改进,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有所提高,投资环境得到改善,广大群众和投资者直接感受到了作风效能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作风效能建设得到了群众和投资者的广泛认同和高度赞誉。作风效能建设所形成的积极效应,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力地巩固和发展了我市近年来发展的良好势头,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进步形成了良性互动。

尽管我们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作风效能建设还存在不足和问题。有些机关干部对作风效能建设产生懈怠情绪,某些“机关病”有所抬头;一些突出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治理和解决,治标不治本,因此出现反复和反弹;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刚刚搭起框架,虽然已经运行,但运行质量普遍不高;一些部门和单位对“三项制度”的研究不够,实施“三项制度”仅停留在表面,贯彻力度不够;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的运行还处于起始阶段,监督预警功能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解决。

二、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全面圆满完成第三阶段各项工作任务

作风效能建设从三月初启动至今已满6个月,时间刚好过半。要继续以饱满的热情去领导、指导和参与这项意义重大的活动,自觉克服懈怠、松劲情绪,把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根据作风效能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以及近期自治区的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有这么几项。

(一)着重抓好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1、抓好“审管分离”、“充分授权”、“应进必进”工作

“审管分离”。审管分离是自治区在总结各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最近提出的一项工作,“审”就是审批,“管”就是管理,其意思就是对单位内设机构职责进行优化重组,把一个单位的所有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统一行使本单位的审批职能,其他科室只是行使监管和服务职能而不再行使审批职能。我们已经在建规委、发改委、国土局和卫生局这四个单位进行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果。这些试点单位都是对各科室职能进行重组,成立“审批科”或“审批办”,而且“审批科”或“审批办”都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现了部门职能集中、人才资源集中、办公地点集中、收费集中。有一个问题要引起注意,窗口值班岗必须实行“ab岗”,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情况都必须保证有人值班,避免群众来办事找不到人的情况。

“充分授权”。授权不充分一直是各地政务服务中心的老大难问题。有的单位虽然也在审批中心设了窗口,但有些是出自被动应付心理,所以要么是派驻人员素质不高,要么是对窗口不充分授权,结果总是改变不了审批窗口“只挂号不看病”的现象,窗口成了一种摆设。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在于解决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思想认识问题。各单位尤其是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单位领导要统一一个认识,打消两个顾虑。一个认识是:成立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目的,就是要把分散在各处各单位、各部门的审批等事项集中一处受理,集中审批,集中服务,以便群众容易找到门,避免多跑路,也便于规范,便于监督,是实现行政审批提速提效,建设服务型、高效型、廉洁型政府的需要,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势在必行。两个顾虑:一是有些部门领导担心审批业务集中到“审批科”、集中到窗口会弱化领导的权威和权力;二是有些领导认为给窗口放权会难以控制,担心出现重大失误。其实,能在窗口一次性办结的大多是即办件,承诺件、并联审批件还是要经过班子讨论等必需环节,不必担心出现“窗口夺权”现象,只要加强窗口人员的自律教育,完善监督机制,明确权责,同样可以避免重大失误。下一步要立即在市本级、在各县(市、区)全面推广试点单位做法,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在编制部门的指导下,对各科室的审批业务加以集中,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门的审批科(股、室、办),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统一行使本单位审批业务。审批科(股、室、办)是该单位在中心窗口的首问责任单位,其负责人为首问责任人,单位对审批窗口要给予充分授权。主要授予“四权”:审批事项的受理决定权、即办件的审批权、承诺办理件的服务协调督办权、审批事项的应诉代理权。我们的所有审批事项,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即办件,二是承诺件。所谓“即办件”,就是对于许可条件比较简单,许可后又容易监管能否即时办结的审批事项;“承诺件”就是相对于“即办件”而言,许可条件比较复杂,事关重大,不能即时办结但要承诺在一定时限内办结的审批事项。不论是即办件还是承诺件,如果不充分授权,就很难克服审批窗口仅是“收发室”、“中转站”以及“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今后,各单位在充分授权方面要认真研究,要在保证审批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即办件的比例。

“应进必进”。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各个有审批事项的单位,除极少数经批准不进政务服务中心以外,其他都要进,进是原则,不进是例外。一些单位由于其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比较特殊,不便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如公安、交警、税务的办税大厅等,允许它们设立分中心,但是要单位向市作风效能办书面申请,经市作风效能办审核后提交市政府审批;二是凡进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单位,原则上其所有审批事项及收费项目都要进,不能出现两头甚至多头受理和收费的现象。

2、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一是清理审批事项,编制审批目录,实行审批事项目录管理。要在所有行政单位清理本单位的审批事项的基础上编制全市审批事项目录,在目录外不得有别的审批事项。

二是精简和规范申报材料。要制定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办事项需要提交的申办材料目录,编制好有关申报材料的内容标准和样式,即时提供给当事人。要防止出现告知不齐全、不准确导致当事人跑冤枉路的现象。

三是编制规范的审批流程及办理时限,尤其是规范并联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及办结时限。各单位对本单位每个审批事项,都要按照便捷、高效、科学的原则,编制出审批的流程及办理的时限。有些事项的审批,涉及到多个单位,以往这类事项的审批,按照先后次序,按部就班,往往一个事项审批下来,花费了很长的时间。要有效地解决好这个问题,就需要改革,要优化审批流程,把以往的“串联审批”模式改变为“并联审批”模式,现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已草拟出了我市在建设、工业技改、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城市道路、旅馆业、餐饮业、娱乐行业等七类项目的并联审批事项细则,明确了各类并联审批流程及办结时限,这几个细则一经确定后,有关单位一定要认真实行。另外工商企业开办、矿山开采和其他全程代办的重大项目的并联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及办结时限需要加紧研究。

四是规范审批标准(即申报事项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编制机关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标准汇编

五是制定机关办理事项收件回执。群众来办事,接待人员出具收件回执单,一是可以备忘,二是便于日后查询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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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听证质询活动。根据作风效能建设总方案的要求,最近自治区作风效能办已经部署在各级机关中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听证质询活动。这是拓宽社会各界与机关单位沟能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平台,是进一步找准存在问题、深化整改提高的重要途径。关于听证质询活动的具体做法和要求,有专门的文件部署。市作风效能办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要按照方案抓好落实,定期向市作风效能办汇报,按时圆满完成任务。

由于时间关系,有些第三阶段应做的工作我今天没有提到,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对照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总体方案和第三阶段方案,逐项逐件扎实抓好。

同志们,作风效能建设从3月初开展至今,已经有6个多月。第三阶段是整改阶段,是事关整个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能否留下成果以及留下多大成果的关键阶段。希望各级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这一阶段的工作,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扎实抓好各项工作,切实改善我市的政务环境和投资环境,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