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工作必备:《党费工作手册(2021年新编)》

目 录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2008年2月4日)(1)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2)

◎党费收缴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14)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的计算(16)

3.在企业,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包括的项目(17)

4.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规定(18)

5.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交纳党费的规定(19)

6.离退体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交纳党费的规定(20)

7.农民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加以区分(21)

8.学生党员交纳党费的规定(22)

9.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学生党员交纳党费的规定(22)

10.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交纳党费的规定(23)

11.对组织关系发生变动而无法确认党费实交数情况的处理(24)

12.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补交党费问题(24)

13.党员自愿一次性多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的处理(25)

14.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取得临时性收入,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26)

15.下级党组织上缴党费时应该注意的事项(27)

◎党费使用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党费账户继续单独设立的通知(2006年5月26日)(67)

中共中央组织部力公厅关于依法保障党费帐户安全的通知(2006年11月13日)(7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中不应将企业党组织的党费作为企业财产予以冻结或划拨的通知(2005年11月22日)(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