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部职责 2018
第一篇。统战部职责20181.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了解布尔津县同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的情况,掌握分析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中的政治、思想动态,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和县政府反应情况,并提出开展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检查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县党委,政府反映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稳妥解决民族之间,宗教之间,教派之间发生矛盾和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
3.负责联系全县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应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4.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干部的管理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工作
5.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代表人物和社团开展联谊活动,做好争取和团结工作。
6.了解并反映布尔津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反映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海外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9.受县委委托,指导县工商联工作;做好统战,民宗系统的干部及全县爱国宗教人士的培训工作。
10.研究制定关于贯彻民族,宗教,语言文字政策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民族宗教,语言文字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民族,宗教,语言文字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11.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地方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报告和研究处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12.依法保护公民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使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处理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负责组织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
13.推动宗教界人士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14.承办县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篇:统战部工作职责统战部工作职责
统战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一、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开展统战理论的研究工作。
二、检查和落实党的各项统战政策(包括党对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三胞”及其眷属等项政策)。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委和上级领导部门汇报工作。
三、协助各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保持密切联系,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为他们创造工作条件,调动他们参与学校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
四、协助党委抓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五、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做好来校的华侨、外籍华人的接待工作。发挥校侨联的作用,做好归侨、侨眷的工作,关心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贯彻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做好党的对台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来校台胞的接待工作和台属、赴台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七、结合学校实际,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
八、做好统战范围的其它日常工作。
九、代表学校处理校内外业务范围的有关事宜。
十、承办上级领导部门和校党委交办的有关统战方面的其它工作。
第三篇:宣传统战部工作职责宣传统战部工作职责
文:宣传统战部信息来源:宣传统战部点击数:212更新时间:2008-9-817:11:44
宣传统战部是校党委负责全校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思想理论研究、新闻宣传舆论、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全校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督促检查,协助党委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政治学习。
2、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了解和研究师生的思想动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供党委决策参考。
3、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建设、教学和科研工作。
4、整体规划和组织开展全校文明创建活动,指导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文明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
5、组织党建理论研究,负责实施规划、协调、检查、交流、评比和经费管理工作。
6、组织全校普法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
7、统一管理和配置网站、广播、电视、校报以及宣传橱窗、公告栏、阅报栏等新闻宣传资源,负责校园网主页新闻审稿与管理工作。
8、归口管理和组织协调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学校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准备工作,负责校内各部门(单位)之间、学校与新闻媒体之间以及兄弟院校宣传部门之间的业务协作。
9、负责学校重要事件和重大活动的新闻摄影、摄像、采写、编播和资料归档保存工作。
10、负责学校领导、部门和单位、阅报栏公用报刊资料和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资料的订阅、采购工作。
11、负责制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教育工作,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和共产党员对高校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12、推动各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搞好其自身思想和组织建设,健全并落实校党委与民主党派保持密切联系的各项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协助校党委和地方各级党委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各项议案、提案和调研活动。
13、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协同党委有关部门做好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向上级部门推荐有关人选的工作。
14、做好侨联、台联工作,落实党的侨务政策、民主政策和宗教政策。
15、组织开展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研究。
16、负责校党委党校的培训规划和教学、教育组织实施工作以及各项基本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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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了解、掌握统战对象的情况,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与生活,成为党外人士的知心朋友。
六、关心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了解、熟悉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的情况,对党外人士政治安排提出意见建议。
七、协助部长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