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精选范文5篇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好今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的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岳西。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岳西建设,为实现四个示范县创建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会《决定》,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五、主要形式
(一)12月4日左右,邀请县内知名律师为县委中心组举办《宪法》知识讲座。
(二)县分管领导于12月4日,在岳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
(三)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农村、送法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知识送到基层,送到群众中。
(四)认真组织大众媒体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切实发挥好大众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1、岳西电视台要在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期间,在综合频道黄金时间段滚动播放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主题字幕。在新闻栏目及时播报各地、各部门活动的情况。
2、《岳西周刊》、岳西网要开辟专版宣传宪法知识,报道活动的相关内容。
3、各地、各部门凡有独立办公楼的,都应在活动期间悬挂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标语横幅。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全县中小学要大力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组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讲一堂宪法课。
(六)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参与司法部、国信办、全国普法办开展的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
(七)向全县公民发送以宣传宪法为主题的手机短信。
六、工作要求
(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四中全会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知识。
(二)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宣传标语为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
(四)各地、各部门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情况,请于12月20日前报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活动开展情况将直接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2
为全面做好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省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的通知》(闽财法【20xx】
5号)精神,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联合开展20xx年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中心,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
二、时间
安排
20xx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为期一个月。
(一)20xx年12月4日集中举办以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税法》、《会计法》、《预算法》。
(二)20xx年12月9日利用周二下村日,宣传与村民息息相关的《土地法》、《森林法》。
(三)20xx年12月16日深入镇辖区企业,宣传与辖区企业息息相关的《税法》、《会计法》。
(四)20xx年12月23日深入镇辖区村,宣传《福建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制度》、延平区村集体三资监管办法和村账托管具体做法、目的、意义及工作流程。
三、活动内容
和形式
(一)集中举办20xx年国家宪法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20xx年l2月4日至5日,每日上午09:00一l2:00时
2、活动地点及参加单位:
(l)活动地点:王台镇街心公园
(2)参加单位。区财政局、镇财政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王台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民政办、计生办、国土所、行政执法大队、工商所、团委、妇联等单位。
各相关单位将参加活动准备情况、参加人员及联系人员电话,于11月24日前报政府办。
3、活动内容:
(1)大力宣传《宪法》、《税法》、《会计法》、《预算法》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2)结合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省级示范点建设,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生态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3)深入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4、活动形式。各参加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自行准备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布置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接受群众咨询,开展教育宣传。
(二)利用每周二下村日,将与村民息息相关的《土地法》、《森林法》、《福建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制度》、延平区村集体三资监管办法和村账托管具体做法、目的、意义及工作流程宣传到村民。
(三)联合国税、地税等部门深入企业,广泛开展《税法》、财政扶持企业政策宣传咨询服务,指导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扶持优惠政策,引导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进一步增强发展信心,建立长期、稳定、和谐的税企关系,进一步助推中小企业发展,在走访中收集意见,以便不断提高财税服务水平。
(四)充分利用《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这一载体,将相关财政法律法规、惠民政策,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六五普法和2011-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全面实施,根据中央、省对做好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部署要求,确定12月4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使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召开会议部署任务
拟于11月26日召开全市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协调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参加人员:德城区普法办公室主任,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会议议程,一是宣传部副部长、市普法办副主任郭德生宣读《关于开展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二是市司法局副局长、普法办副主任王丙海宣读《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三是副秘书长陈秀河讲话。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一)上街集中设点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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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教育媒体要结合教育实际,设计宪法学习教育或法治类的电视节目、报刊栏目、网络视频、微信、微博、微电影等。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吸引师生和公众参与互动。要利用国家宪法日的时机,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的宣传报道,突出活动亮点、突出教育特色。拟开展的活动有创新、有特色的,可以及时报我厅,我厅视情况组织媒体进行集中报道。
各地对学校国家宪法日的活动情况,要加强指导、监督并组织评估,要鼓励学校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学校要对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建立活动档案。国家宪法日的活动情况和效果,要作为我省教育六五普法的组成部分,纳入相关评价考核体系。
各市教育局、各高校在国家宪法日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工作报告,12月10日前报送我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