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x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精神,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的第一年,也是我区创建新一轮省级文明城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申报迎检年。根据市区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关精神,结合建设系统工作的实际,制定建设系统2008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建设系统的创建工作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文明创建工作,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城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目标,着力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营造文明社会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

为了保证创建目标的实现,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我局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城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建设局党委书记)

(区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区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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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开展文明工地、环保工地、和谐工地评比活动,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进一步加大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力度,提升文明施工总体水平,并将建设工地文明施工融入创城活动中,进一步改善务工人员生活居住和饮食卫生条件,减少危害健康因素,减少和降低因施工给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的危害,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五、加大处罚力度,确保目标实现

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各类违反文明施工的问题进行严管重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毫不留情,决不手软。一旦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将予以黑榜公示,对不听劝阻、拒不整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在黑榜公示的同时,请新闻媒体曝光,同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誉档案,要起到一定的震慑效果。总之,要集中处罚一批,黑榜公示一批,媒体曝光一批,让那些文明施工做得好的施工单位得到肯定,让那些文明施工做得差的施工单位得到惩处。建管站要履行职责,负责做好对辖区在建建设工地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日常管理掌握的情况,实事求是地排定等次,登记造册,做到项目一个不漏,心中有数,数字准确,情况清楚,整体达标,不留缺口,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和最终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