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首个“防灾减灾日”,为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促进全社会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根据省政府应急办《转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在“防灾减灾日”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教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应急发电〔2009〕7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市府办发〔2009〕45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5月7-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5月12日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

二、活动内容

全区“防灾减灾日”工作重点开展“三个一”活动:

(一)开展一周“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5月7-13日,在魅力*网等媒体和利用黑板报、社区宣传栏等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农村集市日等,到农村进行宣传,使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防灾减灾知识得到普及,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牵头单位:区文广局

参与单位。区安监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煤炭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信息中心等相关单位。

(二)开展一次防灾减灾知识“四进”活动

5月7-13日,在全区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标语板报、举行演讲讲座、进村入户宣教等形式,广泛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

1、进校园活动。开展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如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课程、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等,邀请气象、地震、消防等专家到学校开展科普专题讲座,举行消防等相关应急演练等。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参加单位。区科技局、*消防大队、区安监局。

2、进企业活动。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深入查找灾害风险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加强企业员工安全知识教育,提高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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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造氛围,扩大影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防灾减灾的宣传作用,确保“防灾减灾日”活动宣传报道有力有序开展。要创新活动形式,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防灾减灾活动。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在活动中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措施,确保长效。各级各部门、镇(乡)街道要以“防灾减灾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业务培训,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多发易发灾害风险,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点环节,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广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能力,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制度化、常态化。

在“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中,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资料。活动结束后,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乡)街道要认真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成果,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5月15日前报区政府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