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管理交流

这几年,人们对干部工作中出现的带病提拔、边升边腐、边腐边升等现象议论很多,对组织部门在干部考察、干部管理和干部培养等方面出现的一些失误,也颇有微辞。那么,是什么遮住了组织部门的慧眼,以至于他们在工作中出现了如此多的失误呢。综合警世教育及其它一些材料中披露的问题,我觉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干部考察走过场。如今的考察,基本上都是“不提拔不考察”、“考察就意味着提拔”。而干部考察工作,在很多时候更多地体现为一些形式化的东西。即往往是上级派两三个人在一个地方搞两三天,开三五个座谈会,接触二三十个人,结果不同的人考察出来的结论也都大同小异,如果不看名字就根本判断不出来这个人是谁。而不敢说真话、说实话的“好好”风气,也常常使有问题的干部被放过去。考察干部方面存在的不深入、不全面,失真失实等情况,使干部考察的质量令人担忧。

二是鉴定评语公式化。突出的表现就是干部鉴定评语千人一面,公式化。比如,谈论干部的缺点,大都说“学习的自觉性、系统性不够”、“个人理论修养、基础还不够扎实”、“调研上深入不够”、“工作方法有时简单”、“工作上有时有畏难情绪”等等。仔细想想,这些缺点,放到哪一个人的身上不适合呢。谁敢拍着胸脯说自己的理论修养、理论基础很扎实。谁会说自己经常不断地进行自觉的、系统的学习。谁又能说自己有独到的工作方法。什么样的调研才算深入。这些缺点不但大同小异,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差别,而且都避实就虚,不痛不痒、不着边际,无懈可击。人们根本不能从这个鉴定中,看出领导干部们一段时间来思想、工作、生活中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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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干部失察问责被虚置。随着反腐败斗争力度的加大,这几年许多腐败分子不断被查处。但是,提拔任用“腐败干部”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承担什么责任,受到什么追究,却没有操作性很强的制度和规定。当然有些干部是在提拔之后腐败的,尽管如此,组织部门也应该为管理、教育、监督干部的失察负责。然而,追究到哪一层次,如何追究,往往无章可寻,难以把握。

干部的考核、管理、教育、培养、任用等等工作,无论是对国家、对事业、对群众,还是对干部个人,都是一件大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干部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业绩,思想道德境界,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等等,对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工作的开展,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干部任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要严谨、细致、周到,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在目前监督机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组织部门的工作更应该起着甄别优劣、辨别好坏的把关作用。这个关口如果出了瑕疵和问题,则必然影响到干部队伍的建设。

清除业已存在的弊端,是组织部门刻不容缓的一件大事。组织部门的同志可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