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干部队伍和干部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应地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存在一些与现阶段客观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干部选拔运用工作评价体系的内容指标难以设置

确定科学的干部选拔运用工作评价体系,设置全面系统、符合客观实际的考核评价内容指标是关键。用什么样的指标评价干部,干部就会相应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政绩。评价体系直接影响着干部的实绩观。但一个干部的实绩,它包括方方面面的内容,如何科学设置,是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价体系的重点和难点。

1、在整个指标体系的设置上,受经济市场的影响,容易只片面地用经济指标评价干部,没有全面考虑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情况。经济发展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没有发展,就不能算真正的发展。

2、在经济指标的设置上,只重视反映经济增长的指标,不重视反映经济发展的指标。经济增长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没有增长谈不上发展,但增长并不是发展的全部。重视gdp是对的,衡量经济情况不能不看gdp,它反映经济活动总规模,是重要的综合经济指标,但仅仅看gdp又是不够的,还必须同时看反映经济发展质量和结构的其他指标。

3、在评价标准上,往往只看数字。其实仅用数字评价干部,容易出现“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的现象。数字是反映政绩的重要形式,考核干部政绩,不能不看数字,我们所要的数字必须是没有“水分”的数字。但是,有很多事关全局的工作是无法用数字反映的,并不说明这些工作就不重要。

4、考核指标难以保证其稳定性。当前正处于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政府职能逐步转变的过程中,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内容和标准,也需要不断完善,需要根据形势的发展适时调整,难以保持稳定。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价体系,它又要保证在一个时期内的相对稳定,不然,作为组织部门难以操作把握。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价体系的考察难以客观准确

干部考察工作既是选拔任用干部的基础性工作,又是干部最终能否任免的重要依据。《条例》规定“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这就为参与考察工作的人员提出了一个要求,即必须切实地把握好德、能、勤、绩、廉的标准。但在考察干部中,如何把握好考察标准,运用好考察方法,评价好考察对象,却是难上加难。

1、准确把握德、能、勤、绩、廉的全部内涵难。从字面上理解,“德”即品德,指一个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能”即能力,指一个干部工作能力的大小;“勤”即勤快、勤劳,指一个干部对待工作的态度;“绩”即实绩,指一个干部所干出的工作成绩;“廉”即廉洁,指一个干部的自律情况。随着形势的发展,德、能、勤、绩、廉都有了新的含义,如何去理解把握就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举例而言,“勤”指勤劳,一个干部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勤勤恳恳,领导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应付性地完成日常工作,毫无工作实绩而言,这算不算真正的“勤”,笔者认为,这种只会动手动腿,不会动脑,是不完全的“勤”,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勤”。只有善于动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是真正地“勤”。再如“绩”,评价一个干部有无实绩,实绩大小,有的仅凭一件事情、一篇文章、一个领导的夸奖就下结论。有的干部在短期内急功近利,只考虑眼前利益,或靠牺牲全局利益,只考虑局部利益,甚至有的靠破坏环境、浪费资源或不惜民力这些方式来取得自己的工作实绩,这不能算作“绩”,只有符合全局利益、长远利益、群众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实绩,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绩”。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1、考虑干部队伍的整体平衡和稳定致使评价成果不能有效运用。为了整个干部队伍的平衡和稳定,选拔任用干部讲究资历,遵循排资论辈的惯例,通过考核出来的能力强、实绩突出的干部组织上想提拔使用,但考虑资历老、年龄大的干部没功劳有苦劳,需要照顾平衡,考核评价的结果就不能完全运用。

2、为了协调与上级部门的关系致使评价成果不能完全运用。个别干部在评价考核中不是特别突出,但是这些干部在这些工作岗位上工作多年,与上级部门和领导有密切的关系,上级有关部门对其信任度较高,为了考虑与上面关系的工作协调,以及发挥这些干部的特殊作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没有完全运用考核评价成果。

3、方方面面的人为因素致使评价成果不能彻底运用。有些干部在干部调整过程中,到处找关系,或找亲戚、朋友,或找老同志、老领导,通过人托人、保托保的关系,干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使考核评价成果不能得到彻底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