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擦院思想大解放心得体会
xx总书记指出。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了一系列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展现了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宏伟蓝图。上海市检察机关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在最高检和上海市委的领导下,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大胆创新、稳步推进,全力确保完成司法改革试点任务,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要深刻认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举措,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奠基之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检察工作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影响更加凸显,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司法制度的本质特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进行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形成科学、完善的改革方案,确保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也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上海市检察机关的改革试点工作,正是按照中央的框架意见,根据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上海市委、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攻坚克难、稳步有序推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是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基本指导思想。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到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世界上没有也不可能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司法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总体上与我国国情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是适应的。在改革试点中,要立足我国国情,尊重司法规律,继承和发展中华法律体系的历史和传统,既不封闭僵化,也不照搬照抄。
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切实把改革精神落到实处
解放思想是改革的先导。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就是要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本身就是我们党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一次解放思想的创举,需要也召唤着我们在实践中去丰富、去完善,这也是我们作为先行试点单位肩负的使命。在改革试点中,我们坚持在尊重实际、尊重规律的前提下,突破观念束缚、制度束缚和习惯做法的束缚,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式,不断丰富和完善司法体制改革内涵。
实践创新是推动改革的动力。行胜于言。只有付诸实践,改革蓝图才有可能变为现实;只有通过创造性的实践,才能攻克一个个障碍、渡过一道道难关。改革的实际成效就是要看责任制是不是落实了、看检察官素质是不是提高了、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升了。上海市检察机关经过半年多的改革试点,改革的成效逐渐得到体现:四家试点检察院检察官员额比例从57%减少到30%;检察官100%配备在业务部门司法办案岗位,其中79%的检察官配备在侦监、公诉、反贪等一线业务部门司法办案岗位;优化了检察官队伍结构,首批入额检察官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占39%,比改革前增加了22个百分点,入额检察官平均年龄45岁,平均司法工作年限19.1年;从助理检察员中首批遴选了37名检察官,平均年龄37岁,平均司法工作年限10.6年,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31人,曾获全国或市级检察机关办案三优一能称号的12人;落实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必须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行使的权力仅有17项,比改革前下降了约70%,检察委员会讨论个案数量平均下降54%,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直接办案量上升116%,刑事检察工作中由检察官独立作出决定的案件由原来的68%上升到82%。
制度创新是确保改革成功的重要保证。只有完善与改革目标相一致的配套制度,才能使改革更好地落实到检察实践中去,才能更好地实现改革的目标。上海市检察机关坚持在中央框架意见下,以创造性的思维,以创新的思维,制定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入额办法、检察官办案职权、主任检察官办案组织、司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深化检务公开、规范检察官从业行为等30余项配套制度规定,为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成功经验是改革得以施行的重要基础。形成一批面上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是先行试点的重要任务。四家试点检察院坚持边探索、边总结、边梳理,取得了一些经验,为改革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开奠定了重要基础。比如在凝聚改革共识方面,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思想统一到改革方案上来;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党组班子成员亲自抓,既把方向、抓大事,又带头干、抓具体,正确处理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在人员分类方面,采取两次征求意见,做到尊重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干警的各种利益关系;在检察官配备方面,明确检察官主要配备在一线执法办案岗位,都要直接办案,担任检察院领导职务的检察官办案要达到一定数量,等等。
坚持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落实司法责任制是司法改革的核心。落实司法责任制,就是要实现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担责权责明晰是公正司法、高效司法、廉洁司法的重要保障。在改革试点中,我们明确了检察官职责权限,建立了检察官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应当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依法决定的事项,明确主任检察官、检察官行使的检察权力;根据权责利相一致的原则,根据不同的检察办案组工作模式,确定责任归属;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徇私枉法、严重违反程序,造成冤假错案等严重后果的,实行错案终身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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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实行全市检察人员统一招录制度。由市检察院统一招录全市检察人员,有利于进一步把好检察人员进口关,确保检察机关人员素质。今年,上海市检察院已经加强对各级检察院招录计划的审批,严格按照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招录、分类管理。从xx年起,由市检察院统一实施全市检察机关各类人员的招录工作。
建立经费资产市级统一管理机制。经费资产统一管理是司法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保障机制的重要内容。上海已明确全市检察机关的全部资产和各类保障费用由市级财政统一管理、统一保障。
xx总书记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蓝图已经绘就,现在的关键是要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抓好推进和落实工作。面对前所未有的改革机遇,上海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扬敢于担当、不怕困难的精神,攻坚克难,再接再厉,坚决完成检察改革试点任务,当好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先行者和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