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换届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小编推荐]

各市、县(市、区)纪委、党委组织部,省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省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组织人事部门:

按照中央部署,经省委研究,明年起我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这是我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这次换届,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振奋精神,加快推进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实现“十二五”规划,促进我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最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明确提出了“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前不久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专门就严肃换届工作纪律提出了要求。为确保我省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风清气正、顺利进行,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现就严肃换届组织人事纪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抓好思想政治和组织纪律教育。这次换届,干部新老交替任务重,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社会关注度高。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工作,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从当前的情况看,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能够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但也有少数干部心浮气躁、不安心工作,为了职务升迁到处找关系、跑官要官。对这些现象必须十分警惕,高度重视,严加防范。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这次换届工作的政策,进一步明确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和选举工作的规定,自觉遵守换届组织人事纪律。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事业观、坚持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坚决服从组织决定,正确对待选举结果,经受住进退留转的考验;要教育引导党员和代表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原原本本地印送本级党委管理的每一位领导干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和代表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要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一次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谈心谈话,督促他们带头严格招待换届纪律。

二、严厉整治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的行为。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抓好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中组发[2008]18号)、《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作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中组发[2010]15号)三个文件的贯彻落实,对在换届期间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采取宴请、送钱送物等手段拉票贿选的,要从严查处。属于考察对象的,要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属于候选人的,要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要坚决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对受贿卖官的,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对行贿买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免职,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对跑官要官行为制止不力或丧失原则、不择手段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坚决纠正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召开的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精神,坚决查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换届选举期间,对《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把关不严的;对不履行民主推荐、考察、酝酿和讨论决定等程序或随意简化、变通甚至颠倒程序的;对不严格遵守“十不准”纪律要求,搞任人唯亲、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或在换届前突击提拔、大规模高速干部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坚决撤销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职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肃查处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行为。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惩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狠刹歪风,弘扬正气。在换届选举期间,对以暴力、威胁、欺骗、仿造等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进行压制、迫害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拒不服从组织安排、影响换届选举工作正常进行的,要及时教育、严肃批评甚至给予纪律处分。对在干部选拔作用工作中跑风漏气、干扰换届选举正常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肃批评,严格问责,涉及领导班子成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涉及组织部门干部的,要坚决调离组织部门。

五、进一步加大换届期间举报查核处理力度。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纪检机关要加大对换届违规违纪问题的查核力度;组织部门要建立“12380”举报换届问题专人值守和专办制度,提高举报受理查核效率。对群众举报反映性质严重、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核,明确查核责任和办结时限,确保一查到底。对经查属实的,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同时,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充分发挥其惩戒教育功能。

六、切实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采取有效措施,把严格监督贯穿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换届选举等各个环节,切实加强对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和纪律情况的巡回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要组织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对换届纪律规定的知晓情况;要在发布考察对象公示时,将考察对象是否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要在换届选举期间组织代表和干部群众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凡本地区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查处不力、换届风气不好的,要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在市、县、乡领导班了换届期间,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换届办将派出督查组进行督促指导。省委巡视组要把换届工作特别是换届风气作为巡视监督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巡视监督的职能作用。

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2010年12月24日

第二篇。严肃换届纪律通知市委组织部对各县区县乡换届风气工作进行考核,请各乡镇要对照本通知,(1)补一次严肃换届纪律民主生活会记录(时间从2011年8月10日—31日),形成报告附原始记录,(2)补一次学习严肃换届纪律的党委会议记录(时间从2011年8月20日—10月)。于3月11日下午5点前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苍组发〔2011〕25号

关于召开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

通知

各乡镇党委,卞庄街道、苍山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党(工)委:

今年我县县、乡两级领导班子将集中进行换届。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各党(工)委要召开一次以严肃换届纪律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教育引导,确保我县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2011年4月25日,xx县国土资源局召开加强换届纪律学习教育专题会议,全局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会议着重对《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部„2010‟21号)关于“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进行了解读,认真贯彻落实州、县关于换届工作有关精神,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会后,向全体干部职工分发《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规定测试题》,认真组织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规定的测试,切实提高学习效果。

组织每个干部职工签订《严格遵守和执行换届纪律承诺书》,承诺在换届期间自觉遵守换届纪律,不做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自觉维护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通过开展签订《承诺书》活动,明确了换届纪律责任,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在选举换届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将“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制作成便于携带的纸片发放给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并通过公告栏张贴等方式进行宣传,切实提高换届纪律的知晓率。通过抓好“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的宣传学习,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使广大干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