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一庭庭长先进事迹材料

法院民一庭庭长先进事迹材料

人生感言。也许是由于成长于革命圣地延安的缘故吧,延安精神在我心中烙下很深的印记。时刻在陶冶我的情操,也注定我一生做一个实实在在的人,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

这些年在法院工作,我总是能站在一个法官的角度,心中天平永不倾斜,于是乎废寝忘食÷苦口婆心的去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于是才有了年结案在我院第一,挑车率第一的成绩。我不认为我不比别人做的更好,但是我是尽心尽力的在做。

作为一名法官,我不愿意当事人失望的离开法院,最大的希望就是看到年迈的老人老有所养,闹离婚的夫妻握手言和…….那才是我的追求,我永恒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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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较重大疑难的案件及当事人申请法官回避的案件,院领导都会交由她办理,她总是能在矛盾中找平衡点,在困难中找突破口完满的完成任务,姬家乡高刘村与中钢及陕西三建的损害赔偿案件,影响颇大,在高陵大搞经济发展、吸引外资、建设园区的形势下,县委、县政府都比较重视,下达指示要严办、慎办。院党组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后将此案交由民一庭审理。她带领民一庭人员,数十次往返于省三建司。中钢工地及受害人所住的西京医院之间。不为炎热。倾其精力,终于调解结案,维护了高陵的稳定,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中钢和陕西三建都送来了锦旗以示感谢。

认真贯彻落实“五进”,对于影响较大的案件,她会组织合议庭人员走进农村,走到田间地头,深入农村。去化解一个个矛盾,解决一个个纠纷。王婧同志又调解并执行了一难案,原告在得知被告有意在高陵本地寻地种西瓜之后,答应帮其找寻承租地,被告给了原告2700元承包费。原告给被告打有领条,但是却写的别人的名字。被告在多次找寻原告询问承租地之事未果的情况下,将原告的三轮车予以扣押。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返还其三轮车,被告却要求原告返还2700元的承包费。在原告矢口否认领条是自己写的之后,她带领合议庭人员前往浦城给被告送达起诉状时就耐心做工作,之后在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中院裁定有管辖权之后,王婧同志能方面顾全,且因被告是蒲城人,又往返蒲城调解,终于在不懈努力下将此案调解结案,原告返还被告2700元,被告返还原告车辆。被告承诺此案调解结案后不再追究原告的刑事责任,并前往蒲城被告家将此案顺利执行。

在所审理的所有案件中无错案,无违法办案,无超审限办案的情况发生。人均办案数量及调解率均为全院第一。做到案件件件有安排、事事有计划、人人有责任、个个都操心,全庭一盘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互相提高,确实做到了事事有答案,件件有着落,做到案结事了,保护当事人利益,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