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管理制度
各基层党委:
为了大力宏扬中华民族孝道传统美德,充分体现重用能人、重用老实人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提升村级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经研究,将践行孝道文化情况纳入村级干部选拔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把孝道文化纳入村级干部选拔、教育、管理工作,创新思路,延伸领域,拓宽内容,着力打造一支党性坚定、品行端正、能力突出、团结务实的村级干部队伍,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构建和谐富裕新富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
把孝道文化作为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重点从以下九个方面对照衡量。
1、孝敬父母。勤于交流沟通,尊重生活习惯,定期检查身体,保持起居环境整洁。
2、善待配偶。互敬互爱,互谅互让、平等相处,支持理解,患难与共。
3、关爱子女。教育方法得当,不溺爱,不惯宠,尊重子女意愿,促其健康成长。
4、和睦邻里。处好关系,互敬互信、互助互让,不搬弄是非,不计蝇头小利。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3、把践行孝道文化情况作为村干部管理考核的重要方面。各乡镇党委要成立以老党员、老干部、孝子代表为成员的村级道德委员会,对村干部工作生活中践行孝道情况监督评议。乡镇党委在年度考核村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同时,把践行孝道文化情况作为一个重要方面,一并进行。考核过程中,要通过听取汇报、走访群众、查看孝情档案、召开民主评议会等形式,对村干部践行孝道文化进行考核。对践行孝道文化不力,存在严重问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由乡镇党委诫勉谈话;是村委会班子成员的,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后,建议启动罢免程序。
四、具体要求
把践行孝道文化情况纳入村级干部选拔、管理工作,是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有益探索。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常抓不懈。要深刻理解孝道内涵,科学划分孝道界线,准确把握“大孝”与“小孝”的关系,既要有原则性,客观公正,又要有灵活性,结合实际。县委组织部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其作为乡镇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