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制度

为推动局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1、全局系统干部职工的学习,每年由局机关党委根据省直工委年初下发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总体安排,各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2、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以自学为主,要把平时自学与集体学习结合起来。机关干部和局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每月学习时间不少于16小时,其他干部职工每月学习时间不少于8小时,学习时间由各党支部安排。

3、各党支部对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要有计划和安排,要保证理论学习内容、时间和人员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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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理论学习的领导,确定专人负责。要建立学习档案,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并将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价干部职工的重要依据。

8、局机关党委对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每年年终各党支部要对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局机关党委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