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民法院党组班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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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作为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司法机关,肩负着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形象、保障司法公正、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神圣职责。当前,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审判制度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大量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对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提出了更新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大力加强法院党组班子建设,切实坚强

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既是我们党一贯的优良传统,也是新的历史时期对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建设提出的一个崭新课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新路子,对于深化审判体制改革,推动司法制度创新,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一、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全面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素质,确保党组领导坚强、决策科学

党的建设最根本的是思想建设。加强人民法院党组建设,就是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创新工作,努力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搞扎实搞坚强,把能力素质、理论水平和精神境界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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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江主席提出“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把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制度、原则与基本程序、方法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对正确实施党内民主决策的系统规范,也是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内生活的基本遵循。人民法院党组作为党的一级组织,面对工作的千头万绪,如何作出正确而有效的决策,不仅事关党组在群众中的形象,更关系到法院的正规化建设与改革创新的深化发展。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依法治国进程的逐步加快,需要党组研究解决的新问题日益增多,议事决策的范围拓宽了;等价交换原则侵入党内生活,功利主义、庸俗关系等不良思想和风气也时有干扰,议事决策的难度加大;广大群众民主法治意识普遍增强,迫切希望司法机关能够依法作出公正审判和合理裁决,议事决策的要求越来越高了。这就要求法院党组必须始终坚持以“十六字”方针为指导,切实摆布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使党组的每一项决策都建立在科学的议事决策机制上。

一是要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克服“民主不足、集中不力”的问题。民主和集中是辩证统一的整体,是集体领导的实践过程。要坚持在民主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在集中指导下进行广泛的民主,既坚决防止事前先“定调子”、“画圈子”的假民主倾向,又坚决反对“浅议而决”和无限民主化造成“议而不决”的问题,切实做到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

二是要正确处理个别酝酿与会议决定的关系,克服“酝酿不够、议而不决”的问题。“十六字”方针明确提出个别酝酿这个过程,给党委形成会议决定规定了提前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必要程序,对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