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才特区试点工作意见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人才特区”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现就我县“人才特区”试点的主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的要求,围绕建立人才特区的总体目标,坚持以门槛最低、限制最少、政策最优、环境最好、国际化程度较高为主要标志,探索人才工作的最佳模式、政策体系、环境建设和运行机制。着力抓好产业人才开发、探索加强公务员管理、消除制约人才流动障碍等试点工作,力争体制机制有所创新、人才政策有所突破,推动我县人才开发进一步加强,人才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才服务进一步优化,人才效益进一步提升,努力为*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试点工作主要内容

(一)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建立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开发机制

按照全县产业分工和生产力布局,重点开发高新技术产业人才、支柱产业人才和现代农业人才。以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和优势企业为依托,引进、培养和集聚一批既懂专业、又能开拓市场、善于经营管理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和掌握相关产业关键技术、懂得开发应用的领军人才,着力建设人才小高地,全面提升人才资源开发水平。

1、建设产业人才小高地。(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属地人民政府)

在全县建筑、机械、电子、化工、纺织、丝绸等优势行业,选择6至8家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重点企业实施人才小高地建设工程。以引才引智政策、人才培养政策、人才服务政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政策为重点,建立健全人才小高地建设的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导向功能。充分依靠企业积极性,统筹抓好增量人才与存量人才、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与其他人才的合理开发利用,扶持企业大力引进急需的研发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2、建设高新技术人才开发基地。(责任部门。县科技局、县人事局、县开发区、*镇)

积极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校院所智力成果转化基地(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开发区科技孵化器建设步伐,力争通过省级科技孵化器验收,成为开发区人才集聚地。*工业园区按照国家科技孵化器的标准,与国内1-2家著名的高校院所建成一个全面的、高标准的智力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或大学科技园),由单一的寻求人才、技术依托、转化科技成果向项目、人才、资金整体配套引进转变。加快推进南通市级机电一体化装备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力争建成国家火炬计划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着力抓好电子信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能源五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所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速顶尖人才的集聚,建成高新技术人才小高地。

3、建设特色农业人才开发基地。(责任部门。县人事局、县农牧渔业局、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依托农业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在蚕桑、畜牧、水产养殖、作物栽培等领域,建立4个特色农业人才基地。制定特殊的人才激励政策,破解特色农业人才短缺难题,努力把特色农业人才基地建设成为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示范园”;优先培养一批从事农业科技推广、熟悉农业产业发展,了解国内外同行动态的人才,聘请农林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担任“项目农艺师”、“首席农技顾问”,努力为*特色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发展提供智力服务。

4、做好行业领军人才的引进工作。(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

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大做强企业的有关文件精神,重点帮助“做大做强企业”引进生产经营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从落实人事编制关系、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完善社会保障政策、照顾子女入学等方面入手,制定系列的人才优惠政策,引进关键性、导向型行业领军人才,以促进我县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和五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二)结合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改进和完善公务员管理新机制

围绕《公务员法》实施,积极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不断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和完善公务员管理的新方法、新途径,提高全县公务员的公共服务能力和工作效能。

1、改进和完善乡镇机关公务员招录和流动机制。(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编委办;相关联系指导部门: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

根据《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经省市组织、人事部门授权,结合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现状和特点,研究制订乡(镇)机关招考(聘用)公务员的范围、程序和条件,努力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基层行政组织公务员队伍中来,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促进公务员队伍素质和能力的整体提升。建立和完善乡镇公务员调任、转任到县级机关工作的制度,促进公务员的合理有序流动。

2、改进公务员考核机制。(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

县人事局)

按照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强公务员能力和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导,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县国家公务员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办法》和《关于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待岗制度的规定(试行)》,进一步增强考核的奖优惩劣作用,不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三)突破制约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机制障碍,促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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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县“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优秀人才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立健全人才开发政策体系,用好用足现有的各项人才政策,充分发挥人才政策对人才特区试点的导向和拉动作用。加大人才开发资金投入及使用的范围,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建立起政府和企业共同奖励的人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

3、大力加强人才服务工作

完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做到有分有合,在深层次上实现两个市场的相互贯通,开辟网上市场,建成远程面试系统,做到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结合,营造良好的人才交流环境。推进乡镇、街道人才工作网络建设,完善人才服务机构功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人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