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公开选拔干部指导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区党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等有关规定,为改善公务员队伍知识年龄结构,加强我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工作制度,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我局机关进行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现制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选拔优秀人才,努力建立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不断激发我局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带动和促进我局干部制度改革,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竞争上岗职位

1、办公室主任1名

2、督察研究室主任1名

3、司法所所长3名

三、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任职资格:

1、竞争行政职位要求占用行政编,具有公务员身份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任职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4、竞争正科现职领导职位须具备副科领导职位满2年或主任科员满1年及以上的经历

5、年度考核连续2年优秀或连续3年称职以上

6、应经过任职培训,特殊情况未达培训要求的,应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四、时间安排

12月9日—12月31日

五、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12月9日—12月13日)

1、与区公务员局核定职数。填写《科级干部队伍结构比例分析》表。

2、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此次我局科级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公务员局批准后实施

3、成立局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竞争上岗的具体工作安排和思想动员工作

4、召开动员会,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发布公告(12月13日—12月14日)

张榜公布此次科级竞争上岗的职位、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公开报名时间和截止时间。

(三)公开报名(12月14日—12月15日)

由符合竞争资格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填报竞争上岗报名表,并同时上交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四)资格审查(12月15日)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2、增加工作透明度,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3、符合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的干部应积极参与,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竞争的意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消除一些人的思想顾虑,确保竞争上岗的顺利实施

4、严肃组织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人员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