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调研报告2
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调研报告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党内组织生活活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扎实开展。笔者就如何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工作,结合学习与工作调研谈几点认识。
一、深刻认识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
(一)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只有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营造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才能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党员民警的教育管理监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是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需要。严肃的组织生活,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党内生活松一寸,党员干部队伍就散一尺。一些基层党组织不严格执行党章,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不规范,活动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群众意识淡薄,战斗力不强,党员民警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以严肃认真的党内组织生活不断强化政治引领,使每个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三)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是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需要。党内组织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是锤炼党性、提高党员思想觉悟的熔炉。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机关基层和党员民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严密了党的组织,增进了党内团结,其中一条重要经验就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广泛深入开展党性教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严肃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始终保持党员民警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
二、明确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的总体要求
(一)突出政治性。党内组织生活的内容、方式,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激励、要求都必须突出政治性。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政治任务,把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政治原则,把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作为政治本色,把践行“三严三实”作为政治标杆,使党员民警接受教育、增强党性,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
(二)突出严肃性。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通过严格考勤、检查通报、谈话提醒等方式,督促党组织经常、严肃开展组织生活,引导党员民警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将“三会一课”有关要求作为党员民警学习培训的必修内容,各党支部要如实记录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题和详细内容等信息,做到准确、完整、清晰。对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民警,对执行制度不力或监督不到位的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严肃处理。
(三)突出实效性。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本警种实际,积极适应新情况、善于运用新手段,认真研究设计党内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经常摸准党员思想“脉搏”,分析、把握党员关注热点,充分尊重党员意愿和诉求,有针对性地安排党内组织生活内容。可利用各警种各单位党建阵地组织开放式学习,利用党员民警教育基地、党员民警志愿服务点等组织现场式学习,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资源开展线上“三会一课”,围绕党性教育、民主议事、为民服务等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专题学习讨论、联系服务群众等活动,实现党员民警学习教育立体化、全覆盖。
三、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民警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每月召开1-2次,每次解决1-2个问题。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4.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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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坚持以上率下。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要按照党章规定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交流思想,诚恳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党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对未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的,要约谈提醒;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每年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是每名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党员民警参加党内组织生活,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工作经验,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决策和党内重要文件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推进党的事业发展。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民警的激励引导,对民主评议和不合格党员评定标准进行分类细化,创新党员发挥作用载体,完善党员作用发挥评价机制,增强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动力。以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的强制性和约束力,激发党员民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其积极参与到党的建设和推动发展上来。
(四)强化监督检查。公安机关基层党委要对“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经常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指导监督检查,每年要定期开展集中检查,采取巡回检查、专项调研、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日常督促管理。把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力的要进行约谈、诫勉谈话。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民警,要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按规定作出组织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