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第四阶段总结

进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第四阶段,我院认真按照上级院的部署和要求,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我院对集中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归类,认真清理整改,有效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一是在思想上再动员。我们专门召开了全院干警动员大会,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高秀运同志代表院党组作了动员,希望全院干警认真贯彻胡锦涛总

书记提出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的指示精神,在前三个阶段教育活动的基础上,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教育活动中来,提高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圆满完成第四阶段的各项任务。同时对开展好认真整改阶段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组织到位。为了使教育活动第四阶段扎实开展,取得实效,通过认真整改切实规范全院干警的执法行为,从而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作风。院党组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的院整改领导小组。检察长对全院干警的整改工作负总责;副检察长按分工对分管部门干警的整改活动负责。为圆满完成第四阶段工作任务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目标,积极整改

专项整改活动以来,我院按照上级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针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做到真抓、真管,坚决把影响检察队伍形象的问题查摆到位、治理到位、整改到位。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确定专项整改的重点部门是: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检察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监所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并按要求确定了主要整改的问题:

1、徇私枉法、权钱交易;

2、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

3、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

4.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工作中,我院在突出上述重点部门、重点问题的同时,还从实际出发,坚持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经查摆,共梳理出共性问题五项,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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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狠抓学习,不断端正执法思想。理想信念动摇是执法上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为此,在整改过程中,我们首先从抓学习入手,对广大干警的执法思想进行持续的锤炼和改造。在坚持完善班子成员自学的同时,制定了严格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度;采取团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对干警进行理想、宗旨和信念教育。先后集中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胡锦涛同志的有关讲话,十六大报告、宪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贾春旺检察长、姜伟检察长和傅鸿杰检察长讲话,有关法律法规和检察业务等内容,使全体干警政治理论水平明显提高。为了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从专项整改活动开始,我院规定每周五为全院学习日,要求每名干警撰写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为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行之有效的各种形式的学习,进一步解决了干警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从而有效消除了普遍存在的对专项整改活动的厌倦情绪。

二是清理积案,强化公仆意识。针对我们排查出的有关办案质量上存在的问题,经过归纳梳理摸清立案、结案、法院判决、遗案、积案等情况,对于其中的疑难、缠访、久拖不决案件,特别是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我们坚持边整边改,用整改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三是整肃风纪,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们重申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