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法院五项措施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天镇县人民法院
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关于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切实清理执行积案,改变执行案件“累计—清理—再累计—再清理”的被动局面,xx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文件精神,克难求进、创先争优,现在开始,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一)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结,执行收结案基本平衡。
(二)执结标的到位率进一步提高,债权人应当实现的债权基本实现。
(三)涉执行信访案件数量进一步减少,杜绝因法院自身原因引发的执行信访。
(四)执行工作全面纳入规范化轨道,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良好运行。
二、基本标准
“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一)无执行积案。在法定执行期限(含法定延期)内,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结;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依法穷尽执行措施后,全部按照有关规定退出执行程序,不存在执行积压案件。虽超过法定执行期限未结,但在申报“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时已结的案件,不属于积案。
(二)执行案件结案率、实际执结率、执结标的到位率达到最高法院要求的比例。
执行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0%以上;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案件、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未履行完毕的案件不计算在实际执结案件数之中;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达到75%以上;执结标的到位率达到65%以上。
(三)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到一定比例。当事人自动履行率是指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前,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履行的比例。我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履行率达到55%以上。
(四)涉执行信访案件息访率达到一定比例。建立健全处理执行申诉信访案件的机制,涉执行信访案件的息访率达到90%以上。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三)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执行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执行信访处理、督办、考评、责任倒查等执行信访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降低涉执行信访案件数量,使执行信访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四)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机制的作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协助执行的法定职责,积极协助县法院工作,为创建活动提供有力支持。
(五)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执行保障措施到位。切实发挥执行指挥中心领导、指挥、协调作用,配备必要的车辆、警械、通讯、摄像等装备,保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