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0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认真落实市委、市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践行“四项承诺”,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全市法院审结和执行各类案件11974件,涉案金额9.14亿元。其中,中级法院审结和执行2175件,审限内结案率为100%,涉案金额4.68亿元。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我院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职能,找准贯彻市委二届各次全委会精神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努力为“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资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突出重点,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及“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严惩贪污贿赂、毒品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通讯设施专项活动,集中整治农村、城市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一年来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588件(含减刑、假释1471件)。对在资阳、成都、宜宾等地流窜作案、短短20天劫杀6人的“11.24”案件,我院仅用11天即审结,以抢劫、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罪当庭依法判处何小峰等4名被告人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已予执行,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平等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法调整和保护平等主体在人身、财产关系方面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在解决社会纷争、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建设和谐资阳。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29件,诉讼标的额达3.44亿元。办案中,我院依法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法律保护力度,妥善审理涉及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工业园区发展、企业改制、破产、资产重组等案件7件。贯彻落实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公正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85件。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等案件6件,维护我市新农村建设秩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35件,支持金融部门依法收贷,保障金融安全。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5件,依法保护民族品牌发展。

(三)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促进行政关系和谐。在坚持保障与监督并举、支持与制约并重的原则下,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促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75件,办结2件国家赔偿案件。通过协调,仅用3天时间成功使安岳县姚市自来水厂诉镇政府侵犯企业财产权、经营自主权案得以和解。此外,我院参加行政机关调研、座谈,积极为政府依法决策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服务,得到市政府充分肯定。应邀为行政机关授课,培训行政执法人员600余名,对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预防和减少行政诉讼纠纷起到积极作用。

(四)服务发展稳定大局,增加司法领域的和谐因素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立。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适用法律关。对确有法定从轻情节、主观恶习不大的罪犯,通过庭审和裁判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全年一审生效判决宣告缓刑6人,二审改判缓刑4件5人。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引入公开听证和裁前公示,调动服刑人员改造积极性,维护良好监管秩序。

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力争案结事了。加大诉前、诉中、判后、申诉、执行各环节的调解力度,积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立案环节通过诉前调解、再审复查调解,使6件案件的当事人息诉息访。在安岳、雁江党委、政府的通力合作下,成功协调化解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债权纠纷等案。刑事审判加大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在审判环节通过调解兑现民事赔偿款29万余元。民事审判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

一、二审调解结案率分别为40.91%和27.41%。对企业间的纠纷,我院从有利于促进发展出发,通过耐心调解,促成了资阳市宏扬玻璃钢公司与临江寺味业公司承揽合同纠纷、空分集团与港通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的圆满解决。行政审判加大庭外协调工作,促成当事人和解撤诉2件。执行中通过做调解工作,16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主动履行生效裁判。

延伸服务,送法上门。为市银监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单位5次专题宣讲《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雁江区农民宣讲生猪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法律、政策,倡导诚信守法,服务“三农”。制定《关于为强力推进工业强市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并先后深入资阳市四海公司、南骏公司等14家大中型企业调查研究,指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中国南车集团在我院指导下以非诉方式收回货款1.2亿元,通过诉讼挽回经济损失9700余万元。

二、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奋力践行“四项承诺”

“有诉必理、有判必公、有访必接、有执必果”是省高级法院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提出的基本要求和奋斗目标。我院将践行“四项承诺”与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完善维护公平正义、落实司法为民、服务民生的机制和方法。

(一)践行“有诉必理”,畅通诉讼渠道,努力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建立审务公开栏,将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提示、各类案件的审判流程公诸于众,既引导群众依法诉讼,又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分类配置立案人员,实行审查立案、接受诉讼材料、核收诉讼费一条龙服务,方便当事人立案。对低保户、残疾人、农民工等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设置“诉讼绿色通道”,及时依法办理诉讼费缓、减、免交手续,有效实施司法救助,全年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197.87万元。对不属法院主管或管辖的,及时答复,耐心讲明原因,指明其他救济渠道。

(二)践行“有判必公”,加强审判管理,努力让有理有据的群众打得赢官司。加强审判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一审案件依法公开开庭率达100%,申请国家赔偿案件全部公开听证。加大二审案件开庭力度,开庭率达52.78%。加强审判监督,通过二审和再审,坚决纠正因程序不公而明显影响实体裁判的案件,坚决纠正因适用法律错误而裁判不公的案件。全年二审改判和部分改判100件、发回重审46件,改判和发回数占基层人民法院同期结案9799件的1.49%;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8件,占我院全年结案总数2175件的0.37%。严格执行审判人员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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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入践行“四项承诺”,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结合“案件质量年”、“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等活动,更好地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把保障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立足点,把维护人民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加大队伍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培训力度,大力开展“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主题活动,做到思想上有大提高、能力上有大增强、工作上有大进展、形象上有大提升。完善惩防并举的廉政建设机制,健全队伍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力度,坚决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完善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人民法院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

各位代表,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奋力爬坡、大步跨越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人民法院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责任十分重大。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切实执行本次大会有关法院工作的决议,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把握机遇,团结拼搏,真抓实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全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