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农资发展要点

法院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立足于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涉农审判工作,深受农村牧区群众的欢迎。

一是采取多种方式,推广便民诉讼。在农忙季节,法官经常深入田间地头或农民家中了解情况,利用中午和晚上的时间开庭审案,既不影响农活,又利于案件的调解结案。特别在调处土地承包纠纷时,针对当事人对立情绪和审执难度大的特点,配合乡、村、社,能诉前调处的尽量诉前调处;对立案后的土地承包纠纷能调解的,先行调解;能先予执行的,及时作出先予执行;能当庭审判的,当庭宣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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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旗法院集中开展法律宣传、发放法律图书资料、法律普及展览、政策法规宣传等活动,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常识。月份,全院共举行10余次法律进农村社区活动,深入集镇和村社以案释法,提高了村民知法、守法意识。

三是落实司法救助措施,体现司法为民。法院对涉及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外地民工等生活困难的案件,在诉讼费的收取上视情况予以减、缓、免,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上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月份,共依法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0万元。

四是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实践先进性要求。为切实体现“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法院积极开展“一联三帮”活动,努力实践先进性要求。院党组帮扶农村贫困户1500元,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全院环节以上党员干部与16名成绩优异的贫困学生结成帮扶对子,共资助4300元,切实保障这些孩子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