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2021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区委、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执行中纪委十九届五次、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市纪委十届六次和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全国、全省、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会议精神和区委“一区一城”总体工作思路,强化党的政治建设,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不断夯实“两个责任”,聚焦中心突出主责,持续推进党风、检风持续好转,为我院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一是强化政治教育,夯实学习效果。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通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辅导讲座、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法治信仰、树牢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班子成员带头领学20余次,发挥好领导干部“领头雁”作用。
二是强化党史教育,深化学用结合。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班子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3次,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在“七一”建党节上的重要讲话等,并组织全员党史知识测试,通过学习讨论,撰写感言感想,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等方式,确保入心入脑。
三是创新学习方式,突出围绕业务结合学。安排一名干警将党史学习教育“必知必会手册”录制成音频资料,方便全院干警在上下班途中随时随地学习相关知识。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主持学习教育环节工作的研究部署,突出线上线下多样学,突出工作外1小时集中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思想自觉。
(二)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处
一是强化纪律规矩教育。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关于做好近期换届风气监督相关工作的通知》、《弘扬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优良传统》、《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严明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筑牢“底线”“红线”防火墙。
二是加强节前监督检查。开展“节前”纪律作风检务督查6次,不定期纪律作风检查8次,按照省市、区纪委和上级院的要求,认真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学习宣传、廉政提醒谈话,确保全院干警无违纪违法情况发生。
三是筑牢廉政底线。为进一步提升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效,学习榜样精神,筑牢廉政思想防线。3月29日,组织30余名干警参观**勤政树廉馆,接受一次全体廉政洗礼,通过以学明纪、以听知敬,以观警醒,不断深化理想信念,弘扬英模精神。
四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x次,参加上级院、上级部门组织的警示教育x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案警示录》、《黑白人生》等x次。围绕“市检察院干警**、东区分局民警**等x名同志的先进事迹”分成“三个学习小组”开展正反两方面学习讨论活动,大家纷纷表示今后要学习他们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本职工作上精益求精,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贡献。学习全市“自查从宽、被查从严”适用案例3次,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推动顽瘴痼疾深入查找。
五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支部学习、请示报告等制度,开展咬耳、扯袖、红脸谈心谈话150余人次。
(三)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把责任扛在肩上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市关于压实责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办法》,结合本院工作,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好相关规定,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带头如实填报。
二是落实好“三个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党组书记多次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分组学习中做出明确强调规范填报“三个规定”的重要性。继续加强学习,就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了5次集中专门学习。抓好填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数据专管员工作,督促本院“三个规定”填报工作,今年本院共填报19件。
三是开展“三个规定”宣讲。为进一步学通弄懂“三个规定”,形成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统一意识,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本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先后对区纪委监委机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巡察办等5个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0余人及本院干警20余人开展2次“三个规定”宣讲会,共同学习遵守司法“三个规定”,积极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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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始终把党风廉政和自身反腐败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增强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确保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强化内部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从政治上查找业务上的问题,在业务中分析政治上的偏差”。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和约谈等制度,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出干警违纪违法、插手司法办案、违规办案、泄露案件秘密、贪赃枉法、收钱捞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监督制约机制。
(四)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部素质。始终把党员干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置于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位置,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铸造“过硬”的检察队伍。加强后备党员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有序推进检察官等级晋升工作和检察官择优选升工作。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提升专业化管理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