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
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为员工创造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保障公司生产设备和员工身体安全。保障生产工作顺利持续进行。
2.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公司各生产单位(厂、部)的安全/环保检查及隐患整改。
3.术语
安全/环保检查。是指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环保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和危险因素及缺陷等进行查证,确定其存在状态和转化为事故的可能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等危险因素,确保生产、环境保等事项安全、环保进行。
4.管理职责
4.1安环部负责组织公司级安全/环保检查及隐患整改,并督导生产单位的安全隐患、环境问题整改的实施。
4.2公司各职能部门(科、室)根据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组织本系统的专业性安全/环保检查,并参与公司相关安全/环保检查。
4.3生产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各种形式的安全/环保检查及隐患整改,建立班组、车间工段、厂(部)级的安全/环保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
5.内容及程序
5.1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落实、查事故处理。
5.2检查重点:对于易发事故、事故危害性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及设备(施)进行检查。即:易燃易爆危化品、特种设备、运输、冶炼设备、电气设备、安全装置及防护器具、高处作业和本单位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有职业中毒的作业场所及作业人员;直接管理重要危险源(点)的工段、班组或其负责任人;生产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5.3检查程序5.3.1检查准备。
a.确定监察对象,明确检查目的、任务;b.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等要求;
c.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危害的情况;d.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步骤;e.编定订检查表或检查提纲;
f.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书写表格或记录本;g.挑选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等。
5.3.2实施检查,通过交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仪器测量的方式获取信息。通过掌握的情况或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和检验并做出结论。
5.3.3根据判断结论及时做出处理决定,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
5.3.4通过复查整改落实情况,获得整改效果的信息,实现检查工作的完成。
6.检查类别
6.1专业(项)性检查。是对某个专项(电气、煤气、特种设备、安全装置及防护器具、危化品、消防等)问题或在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安全检查。
6.2季节性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冬季、暑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安全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6.2.1日常性检查。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来实现的,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经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6.2.2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环保联合检查,由安环部组织实施。
6.2.3设备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用电、重点设备、的专业性检查。
6.2.4工程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关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专业性安全检查。
6.2.5生产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环保联合检查(包括,属地内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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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安装、在建工程等所有外包项目),由主管领导组织并带队,安全、生产、设备等科室(车间)及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6.2.6车间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由主任带队,有关人员参加。对本车间的设备状态、各种安全/环保装置(设施)状况、作业环境(如梯子、栏杆、平台、照明、井沟盖板、物品摆放等)、生产组织(如“五同时”的落实情况等)、危险源点情况、规章制度落实、各种台帐记录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6.2.7班组或核心岗位负责人坚持每日班前、班中巡检。对本班岗位的环境、设备、设施状况、人员思想状态、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详细的检查。
7.检查分工
7.1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按照安全生产逐级责任制的划分范围,由各单位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
7.2日常性检查,以各单位(厂、部)安全科(或兼职安全员)为主体负责组织进行。
7.3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月度检查由安环部、设备部、工程部分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进行;生产单位的月检、工段周检、班组或岗位日检,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进行。
8.隐患整改
8.1各生产单位查出的隐患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整改处理。即查出的隐患要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逐项落实整改;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给工段、工段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厂(部)、厂(部)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8.2公司级检查出的问题,由安环部已《检查通报》或《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到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处理,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安环部。
8.2.1检查单位在接到事故隐患整改反馈信息后,要对其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对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2.2各单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时限并纳入检修、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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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措计划中解决,未整改前必须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同时将整改方案报公司安环部,由公司进行专项研究后解决。
9.考核
9.1对凡未按要求进行检查的单位,一次扣罚1000元。
9.2查出的事故隐患不按期进行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相应条款对该单位进行处罚。
9.3凡因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整改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除按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规定处罚外,加扣该单位5000元,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10.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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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组织形式内容
1、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以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
(2)班组级安全检查,由仓库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上报综合办公室。
2、专业性安全检查(主要按电气设备、特种设备、安全装置、危险化学品、厂房建筑等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专业开展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防雷、防静电、防洪防汛、防冻保暖、防火防爆等检查)可与公司级综合性安全检查结合进行。
3、节日前检查。节日前应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安全、保卫、消防等针对性检查,以消除隐患,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
4、日常安全检查。操作人员必须严格进行交接班检查和作业过程中的巡回检查,认真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各级安全检查均应编制安全检查表,内容应包括检查的项目、标准、结果等,以便于为检查热源提供依据,规范安全检查,减少检查的随意性。二隐患整改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2、对所有的隐患问题和不安全因素都必须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能整改的问题,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或监督使用,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待。
3、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项目应立即安排整改,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书面向安监部门报告。
4、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管理人员汇总并存档。
第三篇: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整改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安全检查。
3.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等。
4.职责
各单位根据《安全检查计划》的职责要求做好公司的各类检查。
5.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5.1安全检查的形式包括。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并与责任制挂钩。。
5.2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一次。
5.3专业检查主要是对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工艺操作、劳动防护用品、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一次。
5.4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5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专业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日常隐患排查主要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6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公司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安全检查实施
6.1、各类安全检查应制定安全检查计划,例行检查前检查牵头部门提出申请,公司领导审批,得到批准后实施。
6.2、检查使用的安全检查表应明确编制单位、审核人、批准人。
6.
3、各种类型的安全检查表,其牵头部门应组织评审,得到批准后,对参加检查人员进行培训,留有培训记录。
6.4、各种检查结果均与责任制挂钩,录入责任考核中。
6.
5、对于检查发现的隐患根据第7条的规定进行整改。
6.6、每次检查的结果及时填入检查台账,备查。
7.隐患整改7.1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7.1.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基层车间级、公司级。
7.1.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7.2隐患治理
7.2.1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由安全员向责任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五定”,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资金、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
7.2.2对一般事故隐患,由事故隐患所在岗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整改结束后,由安全员进行复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隐患治理情况登记到隐患治理台账中。
7.2.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公司要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定风险可接受标准,评估隐患的风险等级。
7.2.4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当风险处于很高风险区域时,应立即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尽快进行隐患治理,必要时立即停产治理;
(2)当风险处于一般高风险区域时,公司应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隐患治理;(3)对于处于中风险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隐患治理,尽可能将其降低到低风险。
7.2.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7.2.6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应及时归入事故隐患档案。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隐患名称、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等,也应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7.3隐患上报
7.3.1公司应当定期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向齐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上报隐患统计汇总及存在的重大隐患情况。
7.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公司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
8.附则
8.1本制度由安全员制定并负责解释。
8.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安全环保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环保检查制度
为及时发现各项目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环保管理漏洞和各种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制止“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最大限度地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及时掌握新的安全环保生产动态和各种制度落实情况,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环保管理和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全面搞好全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项目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环保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环保检查类型
单纯性安全环保生产检查。安全环保生产大检查、日常性安全环保检查、定期安全环保检查、专业性安全环保检查、季节性安全环保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环保检查等。
文明安全施工检查。项目部月检、公司季检、上级抽检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检查等。
专业类检查。机械设备检查、消防检查、受限作业空间检查、卫生检查、环保检查等。
二、安全环保检查主要内容
1、查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环保生产思想意识,
2、查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的建立与落实,
3、查现场隐患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查安全环保生产教育培训与操作行为,
5、查安全环保生产设施及劳保用品使用,
6、查现场布置、文明施工、消防保卫,
7、查施工用电、机械设备、受限作业空间、生活设施,
8、查工伤事故的报告处理和内业记录等。
三、检查频次规定
(一)定期检查
1、各项目经理部每周由各项目主管安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各分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二)不定期检查
1、各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必须实行每日巡检制度,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频度,对高危险性的作业实行旁站监督。
2、各项目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各自的安全检查制度,除参加总包组织的检查外,必须坚持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整改本责任区的违章、隐患。对危险和重点部位要跟踪检查,做到预防为主。
3、施工(生产)班组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自检工作,尤其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身边无隐患,班组不违章。
4、交接检查(验收)。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或操作前,应由各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验收,确认无安全隐患,达到合格要求后,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或操作。
四、检查手段
根据检查类型的不同,检查组织部门可选择相应的检查表或根据检查目的自行编制检查表或罗列检查项目进行检查。检查手段包括:现场检查、现场检测、询问当事人、查阅相关资料记录等。
五、检查要求
(1)每次检查要有计划,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结果进行整理、
分析、通报。对于情况较差,问题较多的项目,除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外,要进行适当处罚;
(2)对于每次检查中存在的隐患要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进行整改,整改结果要由检查组织单位或其委托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时,应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各项目经理部应认真接受和正确对待上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积极整改;项目经理部也应根据项目安全检查制度认真进行各类安全环保检查,特别要注意抓好班组班前班后检查、责任工长日间巡查、安全员日、周检制度以及安全例会制度。
六、检查用表
各项目经理部。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评分。
七、检查结果处置
(1)对于一般性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或当场改正。
(2)对于有发展成为事故隐患的问题或行为,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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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管理办法委托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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