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事故隐患整改治理管理工作,提高本公司安全生产和健康卫生水平,增强抵御重大恶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科室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项目。
三、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四、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故事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4、生产、停工、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6、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7、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8、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五、排查及报告程序
1、每月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一次。
2、对所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安排专业人员负责编制整改措施,由隐患所在车间或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3、公司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监控措施和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公司同意,按规定组织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报政府有关部门。
六、整改责任
1、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或部门主要负责人。
2、各级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按“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准推向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七、整改要求
1、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单位要按要求写出验收报告,由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整改单位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全部整改资料。
3、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停止其运行和操作使用,由公司(副)总经理下达停止运行通知。整改合格后向安全领导小组申请检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可恢复运行。
八、资金的筹措
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现实需要向(副)总经理报批,从安全专项费用中列支。
九、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
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成套,长期保存。
第二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车间及部门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3职责与分工
3.1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科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3.2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并组织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
4内容与要求
4.1日常安全检查
4.1.1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严格执行班中的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
4.1.2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之中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4.1.3各单位、班组如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监督落实整改。
4.1.4各单位要发动全体员工随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4.2定期安全检查
4.2.1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4.2.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防中毒、防汛为重点。
4.2.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
4.2.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为重点。
4.2.5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4.3专项安全检查
4.3.1安全用电和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
4.3.2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查。
4.3.3防火、防爆的安全检查。
4.3.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
4.4节假日的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
4.5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4.6各项检查内容应包括国家生产法律法规、厂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管理,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劳动纪律、防火灭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护用品(具)的保管等情况。
4.7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据《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车间及其它部门进行的各项安全自查,检查记录于《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上,并将处理意见方法上报相关部门领导。
4.8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负责人按《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4.9对事故隐患存在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部门专题报告,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4.10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范围内的,按该办法考核。
5相关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综合管理考核办法》
6相关记录
《交接班记录》
《车间、部门上报隐患台帐》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
第三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和安全隐患检查整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我公司安全检查形式以公司级、车间级、班组自查三级检查和专项及季节性检查两类。
2、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
2.1公司级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1-5日进行,检查由主要负责人带队,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安全领导组,车间主任等参加;由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通知各车间主任等,不得无故缺席。
2.2检查内容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国家生产法律法规、厂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的情况,设备管理,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文明生产、劳动纪律、防火灭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情况。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45.2安监科查出的事故隐患,对所在单位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整改单位,一份存根。隐患所属单位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整改落实。对当时无法整改的隐患,所属单位负责人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相应预案,并将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安监科和相关部门。对能整改而不整改、无故拖延整改时间和不按规定期限将《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和整改情况返回安监科的单位,对其处于50元罚款,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追究隐患所属单位负责人责任。
5.3对在隐患排查中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的单位,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收到显著效果的单位,经公司安委会研究,给予单位或个人50—500元的奖励。对因排查隐患期间为抢救员工、公司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员工,根据贡献大小,给予200—2000元的奖励。
5.4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公司主管部门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