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一篇:
6、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兴仁县潘家庄镇兴隆煤矿
个性化清单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及考核办法
安全是煤矿一切工作的首位,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我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编制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望各科室、队组严格遵照执行,若有违反制度严格执行考核办法。
一、成立个性化清单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组长:杨林(矿长)副组长:陈开(安全副矿长)
成员:刘晓冬(总工程师)、王俊钢(生产副矿长)、姚开发(机电副矿长)、丁赛赛(通防副总)、赵荣昌(机电副总)、王明贵(采掘副总)、严俊(安全科长)、翁贤树(通防科长)、张贵红(技术副科长)、罗波(机电副科长)、苏凯亮(调度室主任)、潘兴堂(安全科技术员)、魏余亮(机电队长)、黄方军(通风队长)、何文忠(抽放队长)、吕西杰(综采一队队长)、王爱华(综采二队队长)、邱学狮(综掘队队长)、田胜芳(掘进一队队长)、周振清(掘进二队队长)、李国兴(巷修一队队长)、李文检(巷修二队队长)、赵贤文(综合班长)、景思贵(监控队长)
二、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
(一)组长杨林(矿长)。负责煤矿安全隐患整改的全面指挥协调工作。
(二)副组长陈开(安全副矿长)。负责煤矿安全隐患整改的全面落实、监督、验收、考核、资料编制及上报工作。
(三)成员王俊钢(生产副矿长)。负责采、掘、修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工作。
(四)成员姚开发(机电副矿长)。负责机电、运输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工作。
(五)成员刘晓冬(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瓦斯治理、监测监控及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工作。
(六)其他成员。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三、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
(一)安全隐患整改必须严格按照“五定”的原则实施,限期进行整改,并按期进行复查验收,到期验收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严格按照公司和煤矿制定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并再次限期,进入下一循环的整改。
(二)各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结合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必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质量合格,按期完成。
(三)安全隐患整改期间,各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对安全隐患整改过程进行检查和督促,科队负责人必须跟班作业,现场监督安全隐患整,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必须严格控制安全隐患整改的质量和进度,对停而不整、整而不改、应付了事、企图蒙混过关的科队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务必如期整改合格。
四、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煤矿隐患自查自纠整改制度及考核办法根据煤矿安全自查自检工作要求,我矿每周五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上周的安全隐患进行复查同时对本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为了提高我矿安全隐患自查的全覆盖性,特分专业组进行隐患检查(一通三防、监测监控、机电运输、顶板管理、放炮环节管理、防治水管理、技术管理、四对口、矿领导带班等),检查工作由安全科组织协调,具体分组和检查路线由安全科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出安全隐患自查安排表,若检查前未及时做出安全隐患自查安排表则对安全科长进行100元/次罚款。严格按照煤矿周检的要求进行隐患自查,我矿隐患自查安排于每周周五上午8点30分,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在会议室参加碰头会,若有变动另行通知,根据隐患自查安排表核实,无故不参加隐患排查一次罚款100元,无故迟到一次罚款50元,若有特殊事情不能参加提前给安全副矿长请假。
1、隐患排查时所查内容必须由组长认真按照个性化清单隐患排查情况表填写,填写内容有:检查地点、存在隐患、整改措施、经济处罚、整改意见、整改责任人、限改时间、验收负责人、整改督办人,未按照要求填写按照未参加隐患排查处理。
2、隐患排查结束后参加隐患排查人员必须于当日下午16:00参加关于隐患整改专题会,无故不参加会议罚款100元/次,迟到罚款50元/次。
3、隐患整改专题会按照五定原则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督办人,由安全科对各部门、队组、整改督办人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
4、矿班子领导、各科室管理人员日常检查中查到的隐患,可直接对隐患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属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向隐患单位下达《重大安全隐患督办整改通知单》,隐患单位负责人必须按照隐患通知单要求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凡重大安全隐患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按500元/条进行处罚,造成事故的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管理责任。
5、安全科负责追踪隐患整改闭合情况,由安全科长牵头进行隐患复查。隐患整改完成后由隐患单位负责人向安全科提出验收申请,安全科安排人员进行复查,若无特殊情况未按照整改要求在整改时限内整改完成的对整改责任人按200元/条进行处罚,若隐患整改时限到期安全科未组织隐患复查做出处理意见则对安全科长进行100元/条处罚。若出现隐患整改因工程量大或存在客观整改困难不能按期整改,由隐患单位负责人写出情况说明和延期整改报告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可免于考核。
(二)行管部门与公司隐患检查整改制度及考核办法
1、行管部门或公司检查后,我矿根据整改指令和公司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召开关于隐患整改专题会,凡通知到的人员无故不参加会议罚款100元/次,迟到罚款50元/次。
2、安全科按照“五定原则”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下发各隐患单位落实隐患整改。
3、公司下发的隐患通过煤矿自查验收后向图南公司申请验收;行管部门下发的执法指令,经煤矿自验、公司预验收合格后,向指令下发部门上报复查验收申请,行管部门复查验收合格后由安全科收集相关资料备案。
兴仁县潘家庄镇兴隆煤矿
二〇一六年一月一日
第二篇:隐患排查整改制度xxxxxx煤矿
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二0一三年元月六日
隐患整改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煤矿隐患必须按类别、分级进行管理。为加强对隐患的整改力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定期排查,特制定此制度:
1、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进行整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进行认真登记,对重大隐患,检查人员必须责令立即停工进行整改。
2、对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按照“三定”原则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3、隐患整改过程中,必须有两名组员在场,统一由小组成员进行指挥,现场工作人员配合,整改结束,进行验收,确认安全后,才可作业。
4、检查出的重大隐患,认真做好登记,由小组进行制定方案,作出计划,确定措施,明确责任整改人,并加强整改情况的监督和综合管理。整改结束,小组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隐患整改的记录进行归档管理。
5、机电设备、采掘工程隐患发现者必须立即向当班安全员或带班领导汇报,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6、“一通三防”隐患,现场瓦检员、带班领导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一时处理不了的,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后,及时汇报安全、技术副矿长进行处理。
7、及时对采空区、盲废巷进行密闭,防止火灾隐患。
8、积极收集老窑积水,掌握了解本矿区的水文地质情况,做好水患防治工作,加强地表及井下水患整改。
xxx煤矿
二0一三年元月一日
隐患整改验收制度
为认真落实隐患的整改,按规定进行治理,加大隐患的监管力度,隐患整改结束后,必须进行验收,确认整改是否达标,特制定此制度:
1、由组长、副组长组织进行验收工作。
2、按隐患登记台帐明细,以制定的措施、计划、时间、人员逐一对照。
3、与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完成,不留有后患,经确认,进行销号,该隐患证明整改结束。
4、验收过程中,必须严肃纪律,认真对照,按照“隐患整改不到位不验收”、“防范措施不到位不验收”、“留有尾欠不验收”的办法。
5、验收不合格一件隐患,惩负责该隐患的负责人和整改人100元,合格一件奖50元。
6、验收时,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无组织纪律进行的,私自进行消号处理的,惩验收人员200元的罚款。
7、验收完的隐患分级归档处理。
xxx煤矿
二0一三年元月一日
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学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做好
煤矿企业隐患的分级分类管理,制定本制度:
1、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安检人员对隐患的辨识与排查应
该在作业环境中和工艺过程中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应用安全分析和安全评估的科学方法或根据实践经验相互结合起来,对隐患加以确定,进行分级。
2、煤矿的隐患分划为。一般隐患(c级)、重大隐患(b级)、特别重大隐患(a级)三类。
3、一般隐患由煤矿跟班特员及带班领导在现场直接进行处理,处理完后方可作业。
4、重大隐患由煤矿管理,由煤矿安全组、技术组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措施、定计划、定人员、定时间进行整改。
5、特别重大隐患必须由煤矿矿长及时报告分局或县局,由分局或县局安检部门作出决策,指导煤矿进行治理。
6、煤矿的隐患治理必须实现a、b、c三级管理,避免不安全事故发生。
7、煤矿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日检、周检、月检制度,对井下各工作点、各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认真分析,作出整改方案,加强痕迹管理。
xxxx煤矿二0一三年元月一日
重大隐患报告制度
为加强隐患的排查与治理,井下现场作业每一工作人员发现重大隐患时,必须及时向带班领导或矿领导汇报,再由矿领导向分局进行汇报,尽快作出决策,防止事态扩展,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重大隐患报告制度。
1、在本矿井范围内无论发现何种重大隐患,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尽快通知当班领导,再以最快捷的方式向调度室汇报给矿领导。
2、重大隐患报告程序。现场人员→当班领导→矿调度室→矿值班领导→矿领导→分局→救护队。
3、报告内容。报告人员报告清楚重大隐患发生的具体地点、隐患类别、还要报清楚报告人姓名、位置、以便联系。
4、报告不得瞒报、慌报或假报,否则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5、矿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沉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查看,做好勘查、分析工作,为治理隐患提供可行的安全措施。
xxxx煤矿二0一三年元月一日
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登记制度
在隐患的整改过程中,为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痕迹管理,无论哪类隐患,都必须严肃对待,认真登记、分类,做好台帐,由煤矿安全组组织人员做分工安排,具体组织实施整改。
1、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在煤矿的安全检查中所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整改意见书,进行分类,逐一登记。
2、在煤矿的日常安全检查中,所查出的隐患,每天必须进行一次归纳并分类,按隐患的级别做好登记记录。
3、隐患登记工作由煤矿安全组具体负责。
4、登记时必须认真辨识隐患的级别,绝不能误把重大隐患当作一般隐患或把特别重大隐患看成重大隐患登记,以避免在制定措施时出现偏差,造成整改力度不够,带来更大的隐患存在。
5、登记如出现误差,登记人员负主要责任。
6、隐患归纳、分类登记好后,由矿长组织小组成员制定措施、计划、安排人员、定时间进行整改。
7、隐患整改结束后,由安全副矿长、技术副矿长亲自带领进行验收,确认达到整改要求后,进行销号处理。
xxxx煤矿二0一三年元月一日
隐患排查整改公示制度
为了更好地抓好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使每位职工对隐患都能提高辨识能力,增强安全意识,所查出的隐患及整改结果必须进行公布,让广大职工相互监督,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特制定本制度:
1、当班安全员及煤矿带班领导必须做到“先检查、后安班”,对工作点和其它环节查处的隐患,利用班前会议及时通报工作现场安全情况,交代清楚不安全隐患存在的地点,具体整改措施,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2、一般隐患由当班领导现场指挥及时整改,确认安全后,才可安班作业。
3、重大隐患或特别重大隐患由安全组负责登记人员在班前会上或职工会议上及井口公示栏进行公示。
4、公示时,必须说明隐患内容、存在地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
5、隐患整改结束后,经验收合格,必须把结果作公示。
6、提高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参与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接受职工监督,切实把安全放在首要工作来抓。
xxxx煤矿二0一三年元月一日
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制度
为了在日常的隐患排查中,能更好地辨识作业环境和工艺过程中的隐患,进行分级管理,正确分析隐患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可能导致灾害的严重性,特制定本制度:
1、煤矿安全组负责隐患登记的人员必须登记好每次各级安检部门查出的隐患。
2、每月的隐患必须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按整改要求和措施逐一对照,防止有漏洞出现,在生产中带来后患。
3、记录人员每月末必须对一月之中的隐患分类、分级做好统计工作。统计的数计送矿长阅示后,再组织安全、技术、机电组进行讨论、总结分析隐患治理方案,加强隐患的治理力度。
4、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月度、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煤矿隐患治理小组在分析时,针对某一具体隐患展开讨论,积极发言,归纳总结经验,为治理隐患提供有力的保障。
5、存在的隐患治理不及时,对负责人员必须作出相应的处罚,绝不留情,直到整改达到要求。
6、处理隐患时,由矿长明确分工,相关人员必须认真进行隐患治理工作。
xxxx煤矿二0一三年元月一日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专项使用制度
为加强我矿的隐患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职工生命和煤矿财产安全,做好安全自保、联保和互保工作,制止“三违”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促进煤矿安全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此制度:
1、隐患治理资金的来源
(1)按吨煤30元提取。(安全费)
(2)对事故责任者及“三违”人员的罚款。(3)吨煤提取不足部分由财务列支。
(4)各班未完成煤矿指标,按规定进行处罚。(5)发生重伤事故,对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2、治理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其他任何人或项目建设不得挪用。
3、使用该资金必须建立明细账务。
4、财务员必须每月按规定提取隐患治理资金,确保隐患治理资金百分之百得到保证。
xxxx煤矿二0一三年元月一日
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切实抓好煤矿的隐患排查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和安全目标的实现,调动广大职工对隐患治理的积极性,发现隐患能及时举报,使不安全隐患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和治理,特制定此制度:
1、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对隐患的治理和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来做。
2、各管理人员必须坚持跟班和带班检查制度,下井必须达到规定天数,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抓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3、严肃工作纪律,保证安全政令畅通,狠反“三违”,严格执行“三不生产”原则。
4、跟班特员和带班领导发现一件隐患并能及时整改的,每次奖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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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7、当班安全生产隐患未处理完,又未交下班继续整改的,对当班班长和现场人员按一般违章处理。
8、各班必须把安全隐患的排查与管理落实到责任人,对业务范围内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认真组织人员整改。对安全隐患采取建档管理,分清责任,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9、安全隐患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闭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