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推进监督执纪协作机制有关情况的汇报

按照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同志对此项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同志带领班子成员对8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检查调研,并召开了全县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专题推进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队伍建设

**县纪委监委坚持打造过硬干部队伍,在增加办案力量上持续发力,为协作机制运行提供人员保障。

(一)加强派驻力量。按照监察体制改革相关要求,为强化派驻机构监督“探头”作用,2022年4月从机关调整至派驻市委办、政府办纪检监察员2名,5月新调入纪检监察员3名,6月配备派驻公安局和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2名(派驻纪检监察组长10名全部配齐),为确保优中选优配齐派驻纪检监察干部,7月借调8名工作人员参与派驻机构工作,现**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增加至25人,切实强化了派驻机构的监督力量。

(二)加强乡镇力量。经各乡镇党委会按组织程序研究调整,**县8名乡镇纪委副书记、9名纪委委员由兼职调整为专职,其中新调整副书记2名、委员2名。现全县8个乡镇共配备纪检干部40名(每个乡镇纪委5人),其中专职干部25名(**镇4名,其他乡镇各3名),充实了乡镇纪委监督执纪力量,基本达到了专职化配备要求。

(三)加强制度约束。强化制度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建立健全《乡镇纪委工作职责(试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试行)》《**县监督执纪协作区工作规则(试行)》等相关制度规则,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为提高协作区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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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7个机关监督检查室、4个审查调查室、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3个驻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8个乡镇纪委,按副书记分管战线分工,划分为2个一级协作区,由2名副书记统筹联系协作,必要时授权协调非分管的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综合科室帮扶配合。在2个一级协作区之下,按常委协管分工,划分8个二级协作区,其中,乡镇协作区3个,以3个驻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为轴、8个乡镇纪委分片就近划分相互协作;市直协作区5个,以11个机关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领办为主,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按职责关联划分相互协作,二级协作区由5名常委负责联系协调(3名常委兼任2个协作区联系领导)。一级、二级协作区根据工作需要有合有分、相互配合、共同促进。现《协作区工作规则》已起草完成,对协作配合的情形、方式、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将在广泛征求意见后抓紧推进落实。

四、下步工作谋划

**县纪委监委将以“一带动、四推进”为主线,强化协作区建设。“一带动”:是以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双提升”为带动,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工作水平,打牢工作的理论和业务基础;“四推进”:一是推进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以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高质量配备和办案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化办案力量、保证办案安全,规范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二是推进日常监督体系化建设。督促和指导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紧跟县纪委监委和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部署,按照“打点、定桩、拉线”的模式,形成体系化监督网络,通过体系化监督发现问题,科学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三是推进区域协作质效化建设。以县直监督执纪协作区和(乡)镇监督执纪协作区建设为载体,发挥协作配合的整体联动、协作驱动、帮扶带动的作用,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质效,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四是推进区域联动机制建设。研究探索建立区域联动机制,通过建立与中省直单位联动机制,建立县纪委监委与中省直单位纪检组双向移动机制,打通日常监督中监督信息互通、监督成果共享、监督经验互动的各个环节,建立**县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