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纪检监察定期督查巡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子(分)公司、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督查巡查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公司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促进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巡查工作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开展督查巡查工作要紧密结合中心工作,有针对性,督查巡查事项应全面、准确、客观,督查巡查结论要实事求是。

(二)交叉督查原则。为保证督查巡查事项的落实,业务部门应协助纪检监察员对专项事项开展交叉督查巡查工作。

(三)质量效率原则。督查巡查事项按程序办理,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工作实效。

(四)安全保密原则。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督查巡查事项及办理情况要严格保密,对相关资料要注意保管,不丢失、不外传。

二、督查巡查工作内容

(一)各子(分)公司、部门贯彻上级决定决议、执行落实工作计划的进程效能情况;

(二)各子(分)公司、部门领导班子及重要部门、重要岗位人员勤政廉政情况;

(三)群众集中反映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

(四)全体干部职工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五)集团公司交办的其它专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督查巡查工作方法

(一)督查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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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查出一般违规违纪问题,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况下整改意见

2、当查出严重违规违纪事件,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市纪委、财政局纪检组,按相关程序查处

(二)督查巡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