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党员选举工作讲话
经市委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和青年农民党员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做法和经验,针对我市有关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和青年农民党员工作。下面,我主要讲五个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是全党组织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省委高度重视,始终坚持把这项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今年八月份,中组部召开全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座谈会,贺国强部长强调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明确提出了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在10月19日,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座谈会上,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叶冬松同志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委会议精神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根本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全局,进一步增强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及省委的会议精神上来。会议根据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现状,对照中央提出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了目标任务。在培养选拔女干部方面,从提高广大妇女的政治地位、扩大妇女参政议政范围出发,明确了今后5年内各级党委、政府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目标任务,强调女干部的配备数量和比例要逐年增加和提高。在发展女党员工作方面,要求经过5年的努力,年发展女党员数占当年发展总数的比例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提高2—3个百分点,年农村发展女党员数占当年农村发展党员总数的比例要提高3—4个百分点。同时,会议还对女干部选拔的对象、标准、方式、培养教育以及发展女党员的工作重点作了具体要求。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座谈会结束后,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汇报,认为省委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高度重视,对于省委指出的问题,我们*市也或多或少地存在,并且在个别地方还比较突出。因此,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以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为契机、为动力,扎实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女干部、女党员队伍,为加快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构建和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明确目标,认清差距,不断加大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要求,今后五年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要力争达到以下目标: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应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有条件的县(市、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也应配备女干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多配;市、县(市、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要保证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有女干部,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优先选配,其他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要多选配女干部。各级党委、政府所属其他工作机构和人民团体领导班子中,也要注意配备女干部。全市党政机关中县处级女干部在同级干部中的比例要有所提高;各级党政正职女干部数量,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各级党代会代表、人代会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的比例,要在上一届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市委坚持把培养选拔女干部摆上重要日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好的成效。截至2005年底,全市行政机关共有女干部3303名,占干部总数的20.5%。目前,58个市直机关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42名,涉及30个班子,配备率为51.7%;全市9个县(市、区)287个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227名,涉及165个班子,配备率为57.5%。全市9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共配备女干部17名,其中9个党委班子、6个政府班子各配备了1名以上女干部,另外,还有6个人大班子、6个政协班子配备有1名以上女干部;13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中有88个党政班子配备了1名以上女干部。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制订规划、明确目标,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女干部的教育管理经常化、选拔使用规范化,有力推动了工作开展。
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省委今后五年对这一工作的要求相比,特别是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的配备上,显然还有一定差距。全市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确保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目标的实现。
1、强化措施,推进选拔任用。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根据相关要求和这次会议精神,分析现状,澄清底数,尽快制订出本地区、本单位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要把握县(市、区)、乡(镇)人大和县(市、区)政协换届时机,加大选拔女干部的力度,确保领导班子配备目标的实现。一要严格审批。对没有按要求配备女干部的人事安排方案,原则上不予审批。本地本单位没有合适人选的,要通过交流解决。个别单位一时配不上的,要空出名额,等条件成熟时及时补上。二要坚持标准。选拔配备女干部,要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把思想政治素质关,不降格以求,切实把优秀女干部选拔上来。同时,注意考虑女干部的特点,不求全责备,在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对那些特别优秀、班子建设急需的,可以破格提拔。三要拓宽视野。女干部的选拔配备,不要仅局限于党政机关,要注重从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及其他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选拔,促进“三支队伍”间女性人才相互流动。要注意选拔熟悉经济管理、财政金融、法律、信息技术等知识的女干部,进一步改善女干部队伍的知识和专业结构。
2、突出重点,加强培养。一是强化教育培训。要针对女干部的身心特点,把握女干部的成长规律和培训要求,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各级组织部门都要适当提高各类培训中女干部的调训比例,重点抓好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女干部的培训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丰富教育培训内容,一方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引导广大女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中央提出的落实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方面提高业务技能,组织引导广大女干部认真学习各类政策法规,学习经济、科技、法律、历史等方面的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注重实践锻炼。要立足本职岗位,强化对女干部的实践锻炼,尽可能多地给她们交任务、压担子,放手使用,充分发挥其积极性,提高其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要从实际出发,为女干部提供更多的岗位锻炼机会,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的女干部,要有计划地选送到上级机关、发达地区挂职锻炼,使其增强全局观念和现代眼光;对长期在机关工作的女干部,有计划地选派到乡镇基层任职或挂职锻炼,使其丰富基层工作经验;对德才兼备、有培养前途的女干部,要放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放到重要岗位特别是正职岗位上经受锻炼、全面提高。三是扩大干部交流。把女干部的交流纳入本地本部门干部交流计划统筹考虑,鼓励和安排女干部在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间交流任职。同时,要考虑女干部的自身特点和环境条件,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促使她们在多岗位的工作交流中健康成长。
3、夯实基础,抓好后备与源头。一是抓后备。各级党委在调整补充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时,要注意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女干部,充实到后备干部队伍中来,保证县处级、乡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干部比例分别不少于20%和25%。要重点掌握一批能够担任党政正职以及近期可进领导班子的女干部的名单。对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干部,要落实培养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备用结合。二是抓储备。市委组织部、市妇联要对全市党政机关乡科级以上女干部进行普查,逐人登记造册,建立个人档案,完善女干部人才库。各地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女干部人才库,尤其是党政领导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库,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储备充足的女性人才资源。三是抓源头。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基层女干部队伍建设。在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时,坚持政策引导,鼓励更多的高校女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录用公务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时,应注意不断提高女性所占比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招聘。要有计划地从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女干部到基层单位任职,充实基层女干部队伍。
三、强化培养教育,突出工作重点,继续做好发展女党员工作
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有女党员36958名,占全市党员总数的15.5%。2001年以来,全市共发展女党员7922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23.2%,女党员所占比例逐年增加,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但是,也要看到我市女党员所占比例偏低,尤其是农村女党员发展数量少,所占比例更低。据统计,2006年农村女党员仅发展535名,占农村发展党员总数的14.1%,个别县(市、区)新发展女党员的比例还不到5%,发展女党员工作仍是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薄弱环节。因此,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发展女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大女党员发展工作力度,实现女党员数量逐年增长。到2010年,发展女党员数占当年发展总数的比例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提高2—3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年发展女党员数占当年农村发展党员总数的比例要提高3—4个百分点。
1、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一是激发入党热情。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依托基层党校、妇女学校等阵地,发挥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的作用,广泛宣传党的宗旨、历史和光荣传统,宣传妇女党员的先进事迹,展现妇女党员的良好形象,营造“入党光荣”的舆论氛围,增强广大妇女要求进步、向党组织靠拢的自觉性。二是提高政治素质。要积极组织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科学理论、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端正入党动机。要积极组织她们参与党内组织生活和各类实践活动,经受锻炼和考验,尽快在政治上成熟起来。要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三是拓宽发展渠道。把发展女党员工作与基层党建、群团组织建设、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培养推荐妇女入党积极分子的作用,多渠道发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县(市、区)党委要定期召开组织、宣传、工青妇等部门参加的发展女党员联席会,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较多、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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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党委要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和青年农民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同志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进行指导。在完善各项措施方面,一是完善组织部门与妇联组织联系制度。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妇联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推动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和青年农民党员工作的规划、方案和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注意总结经验、把握规律,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和青年农民党员工作引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导检查。要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使各方面所负的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和青年农民党员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部实现。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年轻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明年4月底前,全市县(市、区)、乡(镇)人大和县(市、区)政协要进行换届,按照省委的有关要求,领导班子换届中要落实年轻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配备目标。关于各级领导班子中年轻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具体配备要求,在今年省委、市委召开的会议和下发的文件中都作了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抓住这次换届的有利时机,在推荐人选、提出人事安排方案时统筹考虑,切实完成好女干部、年轻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配备任务,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班子的生机和活力。各级领导班子换届结束后,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委组织部。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和青年农民党员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推进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和青年农民党员工作,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造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构建和谐*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