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民主监察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突出解决我市建设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建设系统良好形象,推动我市建设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监督重点
(一)市政工程建设情况;
(二)建筑业管理情况;
(三)城市基础公用设施养护管理情况;
(四)村镇建设情况;
(五)建设行政执法情况。
三、方法措施
(一)动员部署
召开配合市政协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接受民主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及配合市政协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的方法措施,做好安排部署。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二)端正态度。市政协对建设工作的民主监督,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关注民生,反映社情民意的具体形式。各单位要把这次民主监督作为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认真履职,依法行政,促进工作的一次极好机会,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积极配合市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自觉接受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三)积极配合。机关各科室、系统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向民主监督员介绍本单位的情况,公布本单位的完整信息,主动向民主监督员通报重要工作,提供本单位的相关资料,切实让监督员知政知情、把好脉搏,努力为民主监督员顺利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认真整改。对民主监督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分析,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扎实整改。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转变作风,主动邀请民主监督员小组开展工作,虚心听取民主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住薄弱环节认真加以整改,要以这次民主监督为契机,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我市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