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代表候选人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关系在我县的区市属驻永各单位党(工)委、总支、支部:
根据中共**市委《关于做好**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县委研究,现就我县酝酿推荐出席**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的划分
我县酝酿推荐出席**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单位确定为17个,即:李俊镇党委、望洪镇党委、杨和镇党委、胜利乡党委、望远镇党委、闽宁镇党委、教体局党委、公安局党委(法、检两院及司法局)、农牧局党委、发改局党委、卫生局党委、机关工委(机关工委直属总支、支部代表推选工作委托县直机关工委负责)、供销社党委、杨和街道党工委、望远工业园党工委、紫荆花党委和伊品集团。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忠于宪法和法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热爱人民代表工作,能够积极代表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朝气蓬勃,开拓进取;有履行职责和义务的身体素质。对代表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个体经济代表人士,要侧重看其是否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否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关爱员工、依法纳税,从政治上而不是从经济实力上衡量其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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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县委组织部将根据多数推荐单位党(工)的意见,按照市委分配名额的35%和结构要求,对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遴选,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后,进一步征求基层党(工)委意见,然后根据征求到的意见,报县委研究同意后,按照3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初步人选意见;在征求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和人大、政府主要负责人意见后,向县委汇报,提出初步人选建议,并就建议名单与市委组织部、市人大代表联络与选举工作委员会沟通意见。确定的初步人选要进行全面考察。
五、切实加强对出席**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酝酿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
推荐出席**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到我县各族人民履行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次具体、生活的实践活动。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时间性、法律性和政策性都很强。因此,各推荐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充分发扬民主,提高推荐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这次推荐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