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三个代表”、“七一”重要讲话、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重点,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效果,推进理论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为全面完成经贸系统各项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学习要求
学习中心组是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制度和有效形式。党组织负责人在中心组学习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认识学习中心组的地位和作用。要以身作则,带头抓好学习,落实学习任务,把学习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使中心组学习真正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并学有成效。各基层党组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科学理论指导,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中心组学习机构
1、各单位党组织均应建立学习中心组。党组织成员为中心组成员,可以吸收部门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或处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党委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组织协调中心组的学习活动。组长因公不能参加学习活动应委托其他成员组织学习。
2、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党委、党(总)支部副书记或组织委员担任。学习秘书参与学习规划和计划的制定,负责学习计划、学习活动的具体安排落实工作;负责学习记录、学习考勤考核及学习材料的准备工作;完成组长交办的有关工作。每次中心组学习应指定中心发言人。
3、每年三月以前各单位均应将学习中心组成员报局党委。中心组成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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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党委对各单位中心组学习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形式主要有:调阅中心组年度学习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采取“听、看、谈”的办法,即听中心组负责人介绍学习和管理情况,看学习档案,谈学习体会和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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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