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民主生活会,加强党组的民主制度建设,维护党组的团结统一,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发〔2016〕36号)文件精神,结合发改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组民主生活会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班子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四条民主生活会由委党组书记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同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邀请其他处级干部列席;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根据上级安排决定。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召开的,必须报上级组织部门同意。民主生活会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五条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应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会议的准备情况、中心议题、开会的时间、地点,并请上级组织

1部门派人参加。

第六条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主题,须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会前要向委党组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研讨、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提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第七条民主生活会上,要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第八条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对问题较多的成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第九条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会议记录报市纪委机关和市委组织部,并向工信委全体干部职工通报。

第十条民主生活会后,由党总支及时将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会议通知、梳理后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发言记录、

2整改措施、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等材料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为便于集中时间和精力解决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加强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委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二、民主生活会会前需要做好充分准备

1、确定好主题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解决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其它主要问题。

2、组织好学习

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领导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对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相关内容,学习党的有关文件,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

3、征求好群众意见

民主生活会前,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要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如实反馈给本人,并向上级报告。

4、填写好发言提纲

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的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剖析思想根源;同时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5、开展好谈心活动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增进了解、互相帮助、化解矛盾、加强团结。

三、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会上应围绕主题,班子成员都要认真检查自己存在职突出问题。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的要诚恳

接受并切实改正,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

四、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党支部书记应高度重视会前的准备工作,做到准备工作不充分的,不匆忙开会。民主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其他同志,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制定的整改措施要具体,针对性要强,并明确具体责任人。每次民主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党支部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第三篇: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

为改进和规范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程序,明确目的要求和工作环节,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提高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时间安排

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召开民主生活会应提前15天向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书面报告,以便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

第三条会前准备

(一)确定主题。会前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听取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对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在此基础上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如上级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有统一要求,党组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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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党组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组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国法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有关部门查处。

九、人教处处长承担党组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等有关工作,民主生活会后十五天内,应向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征求到的意见建设及整改措施。

十、党组民主生活会中适合向本局机关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