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力打造平安工地,为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倾力打造“平安工地”为城市建设
创造良好的平安环境
某市建设局(2010年3月)
2009年以来,某市建设局根据自治区建设厅下发的《关于全区建设系统开展创建平安建筑工地活动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建筑工地综合治理工作的特点,在全市建筑工地全面开展了以“保稳定、创安全,促发展”为目标的创建“平安工地”活动,具体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创建任务,有效推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全面展开。在创建活动过程中,注重体现“三个抓”:一是抓思想统一,有效增强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自觉意识。引导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从城市发展建设的高度、从地区社会稳定的大局、从提高企业品牌的角度来认识创建“平安工地”的必要性,克服平安创建与已无关的错误思想,帮助各参建单位牢固树立“平安就是生产力”、“平安就是投资环境”、“平安就是城市文明的体现”的观念,通过创建平安工地、标准化示范工地等有效活动来取胜市场,取信业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发展。二是抓活动部署,有效推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整体展开。为了深入有效地在全市建筑工地中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在2009年建设
工程开(复)工伊始,我局成立了创建“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建筑工地开展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建管工作会上,把“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做为安全生产的一项主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实创建活动的各项措施。三是抓典型示范,有效提升“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整体水平。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断总结创建活动的经验,将某市第三建筑公司承建的某博物馆工程作为创建活动试点工地,并于6月份在试点工地召开了全市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现场会,自治区建设厅领导到会并作了讲话,市区各施工企业、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企业代表也到会进行了观摩。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一边抓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一边落实专人负责,对各工地进行创建活动督查,帮助施工企业制订活动方案,完善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水平。
二、加强基础管理,注重齐抓共管,有效提升工地治安管理的水平。根据建筑工地区域分布广、人员流动多和管理难度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抓好建筑工地的治安管理。在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中,时刻叮嘱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落实治安责任、完善规章制度、强化防范监控、加强治安巡查等方面入手,尤其是要求每个建筑施工工地要配备一名门卫,对每个出入建筑工地的人员、车辆都要进行登记。在治安管理上主要突出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创建活动责任网络体
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精神,建立由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治保小组,共同抓好工程建设中的各项治安管理工作。各施工项目部也明确一名同志负责治保工作,配合治保小组具体做好施工队伍的施工人员登记管理等工作,并建立健全招聘用工、户口管理、宿舍管理、门卫值班、物料保管等规章制度。二是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民工的治安教育工作。与市工会联合对市区23个建筑工地放映法制宣传片及电影31部,通过这项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了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对农民工进行操作技能、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教育,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针对各类不稳定因素,认真做好治安教育工作和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打架斗殴事件。切实抓好建筑工地偷盗案件的防范工作,积极引导各项目部门卫,同一小区或相邻工地共同联起手来,相互照应,共同防范,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防偷盗”监控,使建筑工地的偷盗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实现了无重大偷盗案件发生的目标。
三、强化工作措施,坚持源头防范,有效提升施工安全管理的水平。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注重发挥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注重发挥建设主管部门的作用,扎实抓好安全监管工作。近年来,把安全生产始终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采取扎实的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注重发
挥工程项目部的主体作用,有效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的水平。各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相互配合,联合治理,工地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在工作中,各项目部都相应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完善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到位,努力提高项目部自身的安全防控能力,从制度上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进行。各项目部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把机械伤害、高空坠落伤害、物体打击伤害、触电和塌方伤害事故作为预防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排查分析事故源,有针对性落实防范措施,将安全工作由事后处理变为事前防范,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四是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的过程监控。坚决杜绝建筑工地“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件失效上岗,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强“三类人员”的动态管理,对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从速、从严做出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处罚,限制其岗位任职资格;加强施工现场防护用品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安全防护质量。进一步规范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管
理;有效地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施工现场。突出重点对在建工程的临时用电、脚手架、塔式起重机、围墙围挡、临时设施、基坑开挖、职工生活及用电设施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
五是实施“平安付款”工程。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加大施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确保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切实做到不拖欠农民征地拆迁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要在市场准入和监管上,采取警告、经济处罚、清出现场、取消一定时期的投标资格、降低或取消经营资质等措施,确保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