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店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整治活动汇报材料
发布日期:2008-09-15作者:
杨店乡地处肥东县北部,属省级江淮分水岭重点治理乡镇,下辖14个村,驻乡及乡直单位10多家,总人口3.8万人。境内交通便捷,合蚌路、范同路穿境而过。近年来,乡党委、政府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大招商,大建设,大发展,因而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利益和观念的交流碰撞导致各类矛盾纠纷层出不穷,社会稳定压力增大。如何在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完成好维护社会稳定这一首要任务,保证奥运期间社会的和谐稳定,及时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是重中之重,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则是关键之举。结合今年三月份全省开展的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杨店乡党委、政府审时度势,先后出台了《杨店乡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杨店乡开展乡、村、组干部进村入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信访工作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杨店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以布置和落实,组织人员在全乡范围内所有村组、企业、学校、单位等,开展了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三个多月来,共组织开展排查活动12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7件,分流到其他部门的7件,已调处成功26件,排查率达100%、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6%,履行率达100%。通过开展活动,一大批社会难点、热点纠纷及容易引起群体性上访或酿成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疑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为维护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健全组织网络,强化硬件建设,夯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基础。
随着经济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和新农村建设的日新月异,群众的各类需求较高,且迫切,造成各种矛盾纠纷,特别是移民安置、企业征地、涉法涉诉上访、合同和赔偿类纠纷等日益突出,并呈现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种类复杂化等特点,要想及时化解这些矛盾并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构建一个覆盖面广、反应迅速的调解组织网络不可或缺,今年我们结合新一届村“两委”班子的换届选举,调整了乡调委会和14个村级调委会,选齐配强人民调解员90名,各调委会有专门的工作场所和工作人员,达到了名称制度、业务流程、文书档案统一规范的要求。同时,各调委会下设调解小组,确保每个村民小组有不少于一名调解员或信息员。在调解员和信息员的配备上,我们注意吸收年富力强、懂政策、懂法律、热心调解事业的基层年轻干部和党员,同时还专门向社会聘请了一批知名人士和退休法律工作者加入其中,铸就了一支结构合理的高素质调解队伍,建立健全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乡、村、组三级调解网络,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开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同时,为了使人民调解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乡党委、政府正根据《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的规定,借鉴兄弟乡镇的有益做法,拟出台《杨店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奖惩实施方案》,将以文件的形式规定:各调委会年度工作经费,调解员、信息员调处纠纷补贴经费。此外,以村调委会“六统一”建设为契机,狠抓落实,由乡政府出资制作订购统一的制度标牌、文书资料等,下发至各调委会,同时,乡政府还选择5个示范村,由司法所在业务上全程给予指导,以点带面,进而推动全乡所有村级调解组织迈入规范化、制度化、长期化的发展轨道。
二、建章立制,完善机制,规范业务。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在建立《纠纷调解登记》、《重大案件领导包案》等十多项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了调解主任例会制度和年终目标考评制度。在每月的调解主任例会上,由调解主任汇报一个月内辖区纠纷发生、发展及调解情况,集体研究规律性纠纷的预防和调处方法,例会的内容作为年终考评工作的主要依据。强化这一举措,不仅不断提高了他们的业务能力,也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工作主动性。同时,我们注重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分层次、分行业举办培训班,讲解法律法规知识和调解工作方法技巧,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在机制建设上,我们重点坚持以下几项工作机制:
1、建立完善的信息预警机制。充分发挥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发现纠纷。信息员发现纠纷后,按程序上报,实行旬报告和零报告制度,重大矛盾纠纷随时上报,保证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掌握,争取工作主动权。目前,我乡已形成乡、村、组上下贯通,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信息预警体系。
2、建立完善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按照“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要求,立足早发现、早调处,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我们坚持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做到不漏村、不漏组、不漏户,对排查结果按旬报告和零报告的工作要求,建立排查台帐,并进行分析梳理。
3、建立完善的调处化解机制。对多发易发的矛盾纠纷由乡、村、组三级调解组织根据纠纷的大小和性质不同分层次予以调处,复杂疑难纠纷由乡调委会(司法所)予以指导和协助调解,重大疑难纠纷上报乡调处中心,跨行业、跨区域的矛盾纠纷,由乡调委会牵头联合相关单位予以联合调处。在处置突发事件上,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各调解员、信访包保责任人10分钟内必须赶至突发现场,控制局势,及时化解疏导。
4、建立完善的责任落实和奖惩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落实责任人员,限期调结,杜绝有调无果、久调不决和推诿、扯皮现象发生,重大疑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由领导督办或亲临一线调解。对因调解不力或调解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上访的严格执行责任逆向追究和责任倒查,除兑现经济奖惩外,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我乡近两年已有部分支部书记和分工干部受到停薪、停职、待岗等处理。
三、多措并举,灵活多样地开展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在新的形势下,针对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在调解矛盾纠纷时,既要讲究适用法律法规、政策的严肃性,又要讲究调解方式的灵活多变,方能成功化解纠纷。
1、依据事实,依法调解。以理服人,是调解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但仅仅依据法律的刚性规定,
当事人往往难以接受,必须辅之以情理手段,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方能取得圆满结果。
举例:2008年5月1日,因肥东县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供电变压器零线短路导致电压瞬间过高,致使我乡向阳村团河组村民夏某家中电视机爆炸导致火灾,烧毁其家俱、电器、粮食、衣物等物品,应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杨店乡调解委员会指派专人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走访谈话笔录,并对损害的物品按市场价值予以折价评估。依照《民法通则》、《合同法》之规定,该用户与供电公司之间构成用电服务合同关系,供电方应做到安全供电,充分保障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通过对本事故发生的诱因分析,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明确供电部门对本起电力火灾事故负全部责任。但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分歧较大,供电方认为:夏某虚报财产损失,只愿赔付1.5万元。夏某认为:我是受害人,少于3.5万元免谈,不行就打“第一时间”向媒体曝光。为避免事态的扩大,调解人员及时向乡领导进行了请示汇报,在县供电公司领导及乡供电站负责人的高度重视下,考虑社会影响和用户的家庭实际困难,该公司在原有1.5万元保险金的基础上另行增加1.5万元,共付3万元,夏某表示完全接受。通过多方的共同努力,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
2、灵活调解。
举例:2008年7月7日一位神色紧张的女子闯进了乡调处中心,进来便喊:快,快救救我呀„„..工作人员见这位女子如此神色,预测肯定有什么大事,赶紧把她让进室内坐下,一边安慰,叫她有事慢慢说,一边根据事态,紧急救援。
原来,这位女子姓沈,现年28岁,家住肥西,四年前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大她2岁的张某(系杨店乡路塘村村民),在虚幻的网聊中,两人似乎很有缘,然而通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沈某发现张某并不像网聊中的他,开始后悔自己当初的轻率,而更让她后悔的是6月26日不该随张某来到张家。虽然一进张家,沈某就受到了特殊的礼遇,张的母亲是悉心呵护,寸步不离,生怕她飞了,就连沈某上厕所张的母亲也跟着,十天来,毫无自由,身无分文,恶梦般,她一直伺机逃离。7月7日下午乘张母熟睡,沈某逃了出来,闯进乡政府大院。
调处中心工作人员一边详细询问事情的原委,一边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了联系,与此同时,张的
家人也相继赶到,且情绪比较激动,要强行把沈某带回张家。为防事态激化,发生意外事件,张及张母被带到另外一间办公室进行询问,在核对双方说话内容基本一致的情况下,调解人员遂对张及张母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指出他们的行为性质,违背他人意愿搞强迫婚姻,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时张及张母的情绪才稍有缓和,紧张局势得以初步控制。30分钟后,派出所干警赶到,准备用警车把沈某带离,使其安全返回时,张母躺在警车前,强行挡住去路,张某则失去理智不顾一切要骑摩托车疯撵警车,情形万分危急,为防止意外发生,调处人员通过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劝开了二人,警车顺利驶去,最终,沈某得以成功解救。
3、主动调解。
案例:2007年8月份,向阳村河西组村民张老太去地里干活,路过同村李某家门前时,没想到一条大黑狗窜上前,将张老太的右腿咬伤,狗的饲养主人是李某。事后,张及时赶到医院注射狂犬疫苗,四针共花去医药费350元,但当时李某与其家属急于外出务工,一直未归,张老太主张的权利没有得到实现。今年5月中旬,夏收夏种在即,李某夫妇从外地赶了回来,张要求李家支付医药费,但遭到拒绝,李家坚持:事情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你有什么证据表明是我家的狗咬你的。为此,张的老伴情绪非常激动,不顾年老体弱,身患高血压、气管炎,执意要拿老命去拼,一场“民转刑”案件一触即发。杨店乡调处中心获取纠纷信息后,于5月28日上午主动前往调查化解,通过走访部分在场群众,大量的证人证言所述内容与狗的习性、特征相符合,判断出张老太的腿确系李家的狗咬伤,同时张出具了在黄栗医院注射狂犬疫苗的350元医药费发票。但这不是一件单纯的动物伤人赔偿事件,因为两家本来就有隔阂,且矛盾逐步加深,如果不能快速化解,定会酿出大事。工作人员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张及老伴慷慨表态:我们不究竟钱的多少,关键是要个明白理。调解员在充分考虑李某家庭实际困难的基础上,通过政策攻心、法制教育,最终,李某向邻居借款200元赔付给张老太,双方表示不再纠缠此事,握手言和。此外,我们不断加大诉前调解、联合调解、委托调解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力度,逐步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统一,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力求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
在萌芽状态。
以上是近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开展情况,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上级领导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不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做好,积极构建和谐肥东,为推动县城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奥运会成功举办作出应有的贡献。
肥东县杨店乡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七月十四日
第二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汇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汇报
文章标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汇报
围绕“三最”搞调研“四心”活动促稳定
__乡地处城郊,交通便利,信息发达,群众思想活跃。乡域面积平方公里,辖33个行政村,总人口万。全乡以民营经济为主导,有企业1725家,其中工业企业107家,2006年实现企业总产值17亿元,工业产值9亿元,完成国地两税1650万元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23元。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上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有关精神,以“围绕三最搞调研,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为契机,创新载体,夯实基础,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创造性地开展“四心”活动,即“尽心抓好
发展,热心关注民生,用心化解矛盾,真心转变作风”,取得了明显成效,构筑起融洽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有力地促进了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编织“三大网络”,夯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基础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网。我们将“排调”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在加强乡综治委和综治办建设的同时,成立了专门的“排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保障经费,加入投入,夯实了硬件设施。各村也相应地配备好专职矛盾纠纷排调员,统一由村治保主任担任。二是发展信息联络网。乡驻村干部分别担任各村联络员,及时了解和上报各村社会治安动态。在各村配齐了纠纷信息员和法制宣传员,并建立了信息联络、收集汇报制度,及时掌握基层出现的各种矛盾苗头,采取针对性措施。目前,全乡共有纠纷信
息员人,法制宣传员人。三是构建三级调处网。按照“巩固中心户基础、发挥村为主职能、强化乡级协调指导”的工作思路,构建了调处工作的“三级网络”。全乡共有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户处,村级调解室个。乡按照上级统一标准,设立了调解中心,并配奋好专用场所。“三大网络”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夯实了“排调”基础工作,为各项“排调”措施的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五项机制”,筑起预防矛盾纠纷激化坚固堤坝
我们根据矛盾纠纷发生变化的特点和规律,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宗旨,建立健全了足以有效控制矛盾纠纷激化的“五项机制”,切实达到了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的目标。一是预防机制。坚持把工作主体下移、工作重心前移,以村为主,利用广大基层纠纷信息员,及早发现矛盾纠纷。普法预防,在全乡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加强对群众的法制教育,增强其
自我管理的能力,大大降低了各类纠纷发生率。坚持印发《__通讯》,并保证每期都有法制内容。落实回访预防。制定了《__乡矛盾纠纷定期回访制度》,对于调结的重大纠纷,实行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协议履行,防止纠纷出现反复。二是排查机制。制定了并坚持落实《__乡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__乡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制度》,坚持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每月发放矛盾纠纷排查表,要求各村每月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针对重大活动、重大节庆日和特殊事项,组织大规模集中排查。建立了村情、矛盾调处回访、不安定因素排查等台帐,做到年初建帐、年中查帐、年底交帐,逐月登记、逐月汇报、逐月落实。对于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求如实填报《矛盾纠纷排查统计表》,由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备案;对于重大纠纷,由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汇总,逐级上报。三是调处机制。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
则,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坚持“以村为主”,做到小事不出“中心户”,大事不出村。一般纠纷,由村及中心户及时解决;涉及具体部门的,出具交办书,分流到相关部门限期解决;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久调未决的疑难纠纷,由乡调解中心协调有关部门实行集中办公,联合调处。坚持信访、调处联合办公,真正把信访、排调结合起来,走出了一条融信访于“排调”之中的新路子。同时,实行领导包案制,对涉及面较大的矛盾纠纷,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包案领导,一个领导,一套班子,形成合力,共同协调处理。对农村财务不清、支村两委班子混乱等影响农村稳定的问题,利用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的有利时机,组成工作组,宣传法律,搞好服务,逐步理顺党委、村委和群众的关系,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四是保障机制。保障机制是确保调处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一方面,加强机构建设。大力开展村级调委会达标创建活动,制订完善了案件受理范围、调解
工作程序等配套制度,使基层调委会做到了调解人员、办公场所、经费保障“三齐全”,牌子、证件、文书“三统一”,卷宗整理、调解制度、使用印章“三规范”。另一方面,强化队伍管理。择优选聘村调解中心户,并建立排调考核机制,对工作不称职的基层调解人员及村调委会人员提出调换建议,予以调换。五是督办机制。实行了领导督办、跟踪督办、会议督办等制度,乡建立了“排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综治、纪检、组织、公安、司法等部门负12全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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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组织镇包村干部和各村治安、民调主任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其对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负担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充分发动包村干部积极参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三、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抓好常规性的定期排查。坚持村组每周一次、镇里每半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大排查制度,并对全镇信访稳定工作情况坚持做到每周一分析、每月一通报、每季一汇总、半年一小结。二是抓好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集中排查和稳控。对排查出的问题逐案建立台账,实行包片领导包案化解。三是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依托村综治办、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有效整合各部门的力量,初步构建起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工作局面。严格落实“五定五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大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得到化解。2011年,全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55起,其中,综治工作中心接待来访67起(上转信访案件25起,中心接访42起),各村上报88起。已调处153起,化解率达99%。四是定期对辖区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化解。截至目前共排查一般性矛盾纠纷19起,已调处18起,调处率94.7%。辖区未发现重大不稳定因素。2010年,我镇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还有许多问题和不足。明年,我镇将继续加大纠纷排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夯实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基础,探索多元化的社会矛盾解决机制,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环境。
**镇综治办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