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践

近年来,**县立足实战实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六个直接”机制,创新“片区联动”和“*+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起,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精准职能定位,“六个直接”勇担当

县委政法委、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树牢“稳控形势是化解矛盾的第一要务”理念,面对矛盾纠纷不绕道,既当“指挥者”,又当“主力军”,建立“六个直接”机制,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速度协调化解、第一效果维护稳定”。一是直接报告。凡出现群访、闹访、缠访、跪访,采用阻塞交通、封门、堵路、限制人身自由等过激行为上访的,或使用极端手段上访并引发负面舆情的,以及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处理难度特别大的上访事件等,要求在第一时间直接向县委政法委报告,避免因中间环节过多而贻误处理时机。二是直接到场。落实**小时值守制度,对需要及时处置的问题,工作人员做到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直面群众,掌控局面,稳控当事人并采取相应措施。三是直接研判。对于重大、疑难、复杂以及多次进京到省赴市的上访案件,由县委政法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牵头召集“*+n”成员单位专题研究,商定办法、落实责任。四是直接处置。对于群体性上访、非正常死亡、久拖不决、疑难复杂、重复上访事件,及时表明“事要解决”态度,同步启动多元化解协调机制;对于初访的一般个案,则交由信访部门、主管部门、所属乡镇安排处理,并保持跟踪督办。五是直接跟踪。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主持、参与、交办处理的矛盾纠纷,严格跟踪督办,紧盯到位执行,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六是直接打击。对一诺三变、无理取闹、无视法律、蛮横滋事的信访人,依法教育惩处。

二、精准综合施策,“八个模式”夯基础

一是建立乡镇(街道)“片区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因地制宜地将全县**个乡镇(街道)划分为“十大片区”,在各片区建立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由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法委员牵头,召集所在片区的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及人民调解组织联动调处。

二是建立县级“*+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对于乡镇(街道)、县级部门难以化解的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由县委政法委启动“*+n”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模式。凡由政法委牵头处置、调处的矛盾纠纷,*个固定的职能部门必须同时参加、协同作战,确保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公正调处,直至事态平息,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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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是建立应急联动调处模式。对部分突发案(事)件、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的,由县委政法委召集并组建联动应急处置协调小组,实行稳控与协调同安排、同部署、同进行、同落实,做到专门问题专门解决,力求快速、及时化解处置,平息事态,实现急事急办、急事快处。

三、精准快速出击,“事要解决”有彰显

能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好方法,能化解矛盾的模式就是好模式。近年来,**县委政法委紧紧围绕省、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总体要求,创新实践“片区联动”和“*+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不但及时有效化解了一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还处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脱贫攻坚、城镇开发、劳资等纠纷***起;参与司法、法院调解纠纷***起,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以及村社组织调解民事纠纷***起,调解成功率均达到**%;有效防止可能“民转刑”案件***余起、群体性事件***起,在省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中矛盾纠纷化解分值居全市前列,真正起到了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效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